莲湖路10kV路东段电力迁改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部门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徐州供电分公司委托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莲湖路10kV路东段电力迁改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贵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地点 |
电压等级 |
招标范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工期 |
招标金额 |
XZSZDL-2023-01-SGZ002 |
莲湖路10kV路东段电力迁改工程 |
徐州市 |
10kV |
莲湖路10kV路东段电力迁改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90日历天 |
约61.80万元 |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
①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含)以上资质。
3.4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3年(2020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内,投标人具有一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的电力工程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3.5.1 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5.2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6 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信誉要求
3.7.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7.2财务要求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至2021年间连续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2)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的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http://221.229.211.52:8000/TPBidder/memberLogin?basicaccount=1)进入“基本账户在线备案”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启用),按照系统要求提交《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完成“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67019076咨询)。投标申请人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54857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所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五、获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 获取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1-405室
2. 获取时间:2023年1月9日~1月13日(9:00~11:00、14:00~16:00)
3. 开标时间:2023年2月6日9:30(北京时间)
4. 标书工本费:每份标书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 获取文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1、2)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实行 合格制 。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
发布网站: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service.com)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解放北路20号
联系人:张工
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联系人:李雪芹 电话:0516-83822529
招标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徐州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附件1、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书
招标文件申请书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徐州供电分公司:
莲湖路10kV路东段电力迁改工程已于近日发布招标公告,我单位拟报名申请参与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项目的投标。
特此申请。
申请人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邮 编:
地 址: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徐州供电分公司
(申请人名称)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我公司职工 (姓名)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标段名称)、(标段编号)的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工作,并签署相关文件。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被授权人签名(章): 授权人签名(章):
职 务: 职 务: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手 机:
单 位 传 真:
公 章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比如公司总经理、商务经理)的转授权;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或处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