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2024年重整装置用脱烯烃精制剂(含再生部分)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97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70万元
招标联系人司朝侠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代理联系人宇洋0459-67435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24-04-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2024年重整装置用脱烯烃精制剂(含再生部分)采购,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生产计划)。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的的脱烯烃精制剂,装填于连续重整装置脱烯烃精制罐D-211A/B中,买方使用脱烯烃精制剂主要作用是除去重整生成油(C8+组分)中的烯烃、胶质等杂质,确保混合二甲苯产品溴指数满足要求。卖方可根据买方的基本条件编制投标方案,投标方案不限于保护罐与主吸附罐串联组合方案或两罐吸附剂一投用一备用的方案,无论何种投标方案,均需要满足第3节对卖方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三剂计划),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估算金额:2970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2665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入库单》支付60%货款,第一次再生投用合格后,见炼油二部出具的考核合格报告后支付30%货款,余款10%为质保金,待卖方产品达到总寿命保证期(技术要求中总寿命≥60个月),见炼油二部报告或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清。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
项目负责人:司朝侠         联 系 方 式:0459-6756791;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宇洋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脱烯烃精制剂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220
 

分项报价:投标人可以任选以下两种方案中的任一种方案投标报价,评标时评标价格以总价计算:
投标方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1:两罐吸附剂一投用一备用
脱烯烃精制剂
投标企业型号

220
 
 
2:保护罐与主吸附罐串联组合方案
脱烯烃精制剂
投标企业型号

110
 
 
脱烯烃精制剂保护剂
投标企业型号

110
 
 

2.3 技术要求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重整装置二甲苯塔进料脱烯烃精制剂采购技术要求》。
2.4产品标准要求:
1)卖方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
2 )卖方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或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qybz.org.cn)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
3 )卖方产品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
4 )卖方产品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其与技术要求第二章3.1条中的检测方法不一致时,以本技术要求方法作为仲裁检测方法。
5 )确定成交后,卖方产品标准须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卖方产品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买方使用单位负责联系卖方,将审查意见通知卖方,由卖方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卖方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买方有权拒收卖方的产品。
2.4 其他需说明事项
1)为大庆石化公司提供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携带相关资料与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3)履约保证金50万元,开户行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收入户:26902000055150000028;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制造商资质要求
3.1.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且许可证上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石油产品催化重整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251-019-50)。
3.1.3提供具有危废运输能力的相关承诺,承诺在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满足运输资质要求的车辆和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投标人也可委托第三方运输,但需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4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检验单或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执行标准;
3.1.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状态正常,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移出的除外);
3.1.6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质量问题且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暂停或取消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3.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使用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19年至今在连续重整装置中二甲苯脱烯烃精制单元成功使用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对应用户的合同和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对应用户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附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单元)、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使用效果内容至少包含使用期内脱烯烃罐入口溴指数﹥800mgBr/100g, 脱烯烃罐出口混合二甲苯溴指数不大于50mgBr/100g,且在18个月内没有再生。
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5月 17 日20:00:00 时至2024 年 5月22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0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5月 29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宇洋                    电 话:0459-6743515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联 系 人:朱刘苗                 电子邮件:zhulium-ds@petrochina.com.cn
电 话:0459-6411072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20220601.pdf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 (2).pdf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pdf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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