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卫生院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1301-2-202012-ZK042-0032 |
甲 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侨镇卫生院 | 乙 方:江西远大保险设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29,520.00 | 金额大写:壹拾贰万玖仟伍佰贰拾元整 |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款式 | 长(毫米) | 宽(毫米) | 高(毫米) | 类型 | 材质 | 品种 | 数量 | 供应商报价 | 免费质保期(月)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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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700 | 2400 | 密集架 | 木 | 密集架 | 1 | 129,520.00 | 60 | 129,520.00 | |
1、档案密集架 8列,每列规格:W5000×D700×H2400/(双面七层)。 2、档案书梯,档案书车各1台 3、档案消毒柜1350×550×510(mm)1台 1、手动式密集架各项指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T13667.3-2003手动密集架国家标准和DA/T7-92国家档案局手动密集架行业要求。产品表面处理及质量符合GB6807-86钢铁工件涂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的国家标准及环境管理体系符合ISO14001标准要求。 2、用材标准及厚度: 底盘3.0mm,立柱1.2mm,侧板1.0mm,搁板1.0mm,挂板1.0mm,门板1.0mm, 五、款式结构 5.1.本次项目款式采用双柱式结构密集架,每层由两块或一整块搁板组成,挂板双扣结构,层间距可据需任意调整。主要由轨道、底盘、立柱、搁板、挂板、顶板、侧板、门板、传动装置、防倾倒、防震制动、缓冲密封装置组成。 1、底架为分段组合式,加工精度高,具有对接互换性,便于运输和安装,底盘高度为130mm,双弯边加强弯边分别大于50mm、30mm,并设有防倾倒装置,每列架体底安装了强度合格的安全钩与轨道相连,防止架体倾倒。 2、路轨采用20×20(mm)45#实心方钢,路轨顶端设有限位装置,防止底盘脱轨。单折边镀锌处理,轨盒为20×120(mm),背面焊接,使之在承重2000KG时不变型,轨道两边安装双盘式滑行路轨板。 3、立柱采取通用性、实用性,层数和间距可按需调整的设计方案,结构结实、坚固。立柱与底盘固定方式:采用立柱插入底盘槽钢中用10×22螺栓固定。 4、搁板、挂板应能沿立柱的垂直方向调整高度,采用三折弯工艺,折弯高度为25mm;搁板(AB双面)均衡载重超过80kg,单人站立不会产生明显的变形。层板与固定孔<2.0mm。挂板由双扣结构组成,以增强其承载力,层间距可任意调整。 5、侧板面为凹型,整体装饰,边角为圆弧型,外观更具立体感,线条更流畅,更显豪华高档。 6、门板采用豪华立式门结构,门锁采用豪华型扣拉式方型锁。 5.2.传动机构: 1、手柄:采用折叠式摇把。造型美观大方,手感舒适,其结构为棘轮自动挂、脱挡,停用后摇把可自行停于垂直位置,可避免通道障碍,摇动任意一列不会带动其它把手。 2、传动系统:双向超越离合器结构,采用三分力、三变速、中间驱动方式。自由挂挡脱落装置;链轮为机械精加工而成,经锻压加工成型,回火去除应力,加工车、滚点、插键槽、去毛齿、齿部经高频淬火HRC60-62。链条采用摩托车专用链条Φ8.5,节距12.7,G12420带短滚珠莲。滚轮采用灰铸铁制造;中轴和短轴采用Φ20mm 45#实心圆钢;底盘轴承安装采用P204E级双排向心球高级轴承,精密度高,方向灵活,材料质量好,耐压与耐磨性能好,具有可靠的中心直线度,使架体滑动时平衡、轻灵;定位可靠,传动轻便灵活,摇手轻,运行平稳,性能达到和超过国家标准,即可单列移动也可多列同时移动。 5.3.制动装置: 每列均装有刹车制动装置,使之做到每一列均可锁定,查阅资料和存放文件时能确保人身安全,存取更安全;每一组合团体均装有总锁装置,使之做到每个组合团体都可锁定,门面装有扣拉式方形锁,防盗能力更能,保密程度更高。 5.4.密封装置: 每列的接触面均有缓冲及密封装置,由磁性极强的电冰箱吸条橡胶密封条组成。顶部有防尘板,每列架体上方安装防尘压条,要求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底部有防鼠板,合拢后无缝隙,因而具有良好的防尘、防鼠、防火、防潮、防水等功能。 5.5.前期处理及表面处理: 1、前期处理:采用乳化剂和碱性助洗脱脂剂脱脂、磷酸除锈、锌系薄膜磷化、钝化。前期处理原料采用中国涂装前处理行业唯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上海祥和磷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其工艺过程如下:55℃-65℃热水脱脂——冷水清洗——除锈——冷水清洗——中和——表调——35℃-45℃磷化——冷水清洗——55℃-65℃热钝化——烘干。 2、表面处理:所有工部件的表面处理必须是热固性粉末喷涂,然后200℃高温固化为成品。热固性粉末由经过ISO14001国际环保认证企业的阿克苏诺贝尔(长城)涂料有限公司提供,颜色根据用户要求选定。 涂膜技术标准: 光泽测定:60%镜面反射率,测定40°±5%,光泽度大于95%; 涂膜硬度:中华牌铅笔≥2H试验合格; 耐冲击力:冲击试验Φ1/2"×500>30cm正负冲击,涂膜无裂纹、皱纹及剥落现象; 涂膜厚度:60-70цm; 涂膜附着力:划格法试验,100%不剥落,达到2级标准,塑层防锈能力在30年以上,附着力不低于一级; 耐腐蚀试验:在70%、90%的乙醇溶液或10%的甲醇溶液中试验48小时,常温3% NαC1,溶液浸泡100小时,划痕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涂膜无脱落现象。 5.6.制造要求: 1、板材剪切下料冲压、轧压等工序达到模具化;零件组合焊接从轨道立柱、底盘、封门的钻眼等工序,达到工装夹具化,使产品具有优良的互换性和协调性。 2、凡需焊接的部位应焊接牢固,焊点均匀,焊痕高度不大于1mm,焊点间距应控制在100mm以内。焊痕表面波纹平整,不得出现焊焦、焊穿等现象。 3、冲压件必须平整无毛刺,不允许有裂痕,冲压尺寸的误差应控制在±2.0mm之内。 4、折弯必须到位,以确保工件折弯所需角度,其邻边垂直度、平行度应控制在≤1.5mm内。 5、涂层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一致,不允许有流挂、起粒、皱皮、露底、剥落、伤痕等外观缺陷。 5.7.载重性能要求: 1)搁板载重:单面搁板上均布载重40kg,双面为80kg,最大挠度为3mm,24h卸载后,不得裂纹,永不变形。 2)全负载载重:每标准节在全负载(每块单面搁板均布载重40kg)的情况下,架体、立柱不应有明显变形,架体不应产生倾倒现象。 3)载重运行:在全负载的情况下,各列密集架在手动操纵下,都应运行自如,不得有阻滞现象。标准每节手动摇力应不小于11.8N(每列密集架的手柄摇力为:11.8N×标准节数)。 5.8.载重稳定性:在受全部载荷二十分之一外力(沿X、Y轴两个方向的水平外力)的作用反复100次后,取消外力,架体所产生的倾斜不得大于总高的百分之一。支架、立柱不得有明显变形。 5.9.安装要求: 1、各部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允许有松动现象,各结构件和架体无明显变形,架体无倾斜现象。每标准节组合后外型尺寸(长、宽、高)的极限偏差为正负2mm。 2、标准架组装后,侧面板与中腰带的对缝处的间隙不大于1mm,联间隙不大于1.0mm。 3、门缝间隙在工装保障的前提下,均匀一致<1.0mm。 4、导轨安装后,单根导轨的直线度不大于1.0mm/m。两根导轨水平高度偏差不大于2.0mm/10m。两根导轨宽度之间的平行度偏差不大于1.0mm/m,全长不大于4.0mm,导轨对接处高低差不大于0.3mm,架体移动时与轨道保持90度,±偏差不得超过3.0度。架体平行度:正负在1—2mm/列之间;架体垂直度:正负在1—2mm/列之间;架体纵向同步度:正负在1—2mm/列之间。 | ||||||||||
合同金额(元): | 129,520.00 | |||||||||
其他约定 |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2.对乙方提供的家具进行验收。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按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免费期质保等工作及一切费用。
2.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四、交货
1.交货时间:10天
2.交货地点:广东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曙光西路30号
3.收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志胡/0752-5706912
五、验收
1.所有货物生产前及生产期间,甲方有权就乙方用于生产甲方所购产品的备料单进行抽检,对进货材料(含板材、五金配件等)随机抽样送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取得相应的检验报告。如检验结果与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反之则由甲方支付。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投入生产,有权拒绝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验收。
3.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和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如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环保要求,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六、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乙方须提供不少于5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家具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开始。免费质保期内实行“三包”,时间自家具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乙方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
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免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
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八、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 | 地址: 江西远大保险设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电话:0752-5706912 |
电话:18779981997 |
开户银行: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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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52339208201116839 |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