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骨科医院污泥清掏及危废处置项目的调研公告(编号:CGHBDY-2023-23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院拟对院内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污泥和浮渣进行清掏,以及对COD、氨氧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和化学性废物等委托第三方进行安全处置,现对该项目进行调研,欢迎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相应实力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危废编码 | 单位 | 报价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污泥和浮渣清掏、脱水、消毒、封装和池体冲洗 | / | 元/KG | 封装后称量计价,含水率不大于30%,25KG/袋 | |
2 | 污泥危废处置费 | 841-001-01 | 元/KG | 含运输费用 | |
3 | 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处置费 | 900-047-49 | 元/KG | 含运输费用 | |
4 | 废活性炭(含VOC过滤袋)处置费 | 900-039-49 | 元/KG | 含运输费用 | |
5 | 化学性废物 | 831-004-01 | 元/KG | ||
单价合计 |
说明:包装须符合危险废物包装技术要求。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转运处置采购人危险废物,协助采购人填报“无废四川管理系统”,并出具合法的电子转运联单。
(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对医疗废物的收集、暂时贮存、交接、转运、集中处置等均严格按相关规定。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调研:
(1)联合体中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符合院方危险废物类别(HW01医疗感染性废弃物)和废物代码,具备采购人委托处置危险废弃物处置需求的规模。
(2)联合体中须具有本项目危险废物的相应运输资质,如自身不具备该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应委托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完成本项目的运输工作,并提供与该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需提供合同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和运输证件,并加盖公章)。
6、授权参加本次调研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原件)
三、调研要求
1、参加本次调研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22日17时将相关资料扫描(详见本项第2条)发送至邮箱scsgkwyb[at]163[dot]com,文件名称:污泥清掏及危废处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请参加调研会的供应商按以下顺序准备资料扫描:
(1)资料目录。
(2)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若涉及)、授权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4)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5)针对本项目的其他建议等。
(6)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完整合同复印件)。
四、咨询时间:
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5287295
四川省骨科医院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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