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2023bj100103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舸一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11号房屋出租项目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11号房屋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GL2023BJ1001035
出租方名称 北京北照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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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10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424.9平方米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餐饮经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年08月18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高博维 / 联系电话:010-66295595 | 部门负责人:刘昕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北照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舸一
出租方联系电话 010-83063160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11号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424.9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北照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2023年5月25日北京北照有限公司经理办公会决议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北京北照有限公司 租金估价 10元/平方米/天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原合同于2023年9月14日到期,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2.因历史原因,招租房屋存在证照办理风险,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 3.招租房屋现有装修和房屋内设备设施均为现有租户自行投入改造,招租房屋基础设施水电等设备设施均为现有租户所有,新租户需自行重新办理。房屋内水电与民房混用,如新租户摘得,出租方协助新租户和民房产权方沟通进行分割。 4.招租房屋禁止转租。 5.项目联系人:王舸一,联系电话:13701258739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10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本项目无物业费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424.9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 2023年09月15日 免租期
租金调整方式 每2年涨幅6%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年支付 押金按3个月租金标准(即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 承租期内水、电、网络等其他公共事业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餐饮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并且不影响出租方及其他租户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有关装修装饰实施方案须在装修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外观及各种配套设施。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维护所租赁的房屋及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公共部位。因承租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非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设立户外广告。经出租方同意的,应同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设立。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北京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报名)。 2.意向承租方需成立5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需包含销售食品或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或中餐(以营业执照为准)。 4.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公示期内提供同一时点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1.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与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未发生过法律纠纷。 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用途为餐饮经营,且所经营的同商标门店在京不少于15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图片:微信图片_20230727163502.png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附件: 承 诺 书.docx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 - 副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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