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标讯】临沧市临翔区五老山国有林场林区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地及办公用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讯】临沧市临翔区五老山国有林场林区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地及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临沧市临翔区五老山国有林场林区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地及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经批准同意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云南省林下种植利用规范》、《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临翔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临沧市临翔区五老山国有林场林区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地及办公用房采购项目企业,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09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编号:LCYBZB2023-037
2.招标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五老山国有林场林区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地及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3.招标人:临沧市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租赁最低限价:林地100元/亩/年,办公用房1栋7间30000元/年
6.项目概况
临翔区五老山国有林场拟出租国有林地3000亩,办公用房1栋7间,以5年租赁期公开招标确定国有林及办公用房承包经营单位,由中标企业向招标人支付承包费,按招标人要求及相关规定进行林下中药材种植及承担林地管理,经营期满后由中标企业将所有项目资产及项目经营权无偿移交招标人。
7.采购内容:林地租赁期限5年,之后每2年为一个周期按照5%涨幅计算租赁费,办公用房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间办公区内水、电、网络费由中标企业支付,运营机构对林地进行专业管理、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8.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承包费用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确定,支付方式一年一支付。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中标企业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承包费,以后每年的承包费必须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交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林地及办公用房租赁要求
1.租赁林地用途:在租赁期内,中标企业主要将本合同项下林地用于中药材种植,不得另做他用;租赁办公用房用途:在租赁期内,中标企业主要将本合同项下办公用房用于住宿及办公所用,不得另做他用。
2.在租赁期内,中标企业不得将租赁的林地及办公用房转租给第三方,不准擅自砍伐、破坏林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准对办公区随意改变,并确保办公区域内环境卫生。
3.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如利用国家二级公益林适度开展林下种植的需编制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作业设计,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实施。中标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作业设计。
4.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的通知第7.1.1.3条林下种植规模150亩以上的(含150亩),除编制实施方案外,还应编制森林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提供林下种植中药材实施方案和森林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
5.做好水保、环评等相关审批工作。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形时,相关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要求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复印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E-mail: guoxincaizhao@126.com
联系人:徐 工 136-211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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