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项目湖州“西塞科学谷”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高教园及高铁站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撇洪渠方案—初步设计已由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项目代码:2310-330552-04-01-113542批准,项目发包人为湖州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次设计招标估价约9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 SF2023-005X-HS。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内。北靠环北路,东至湖州学院,南至浙江天然气湖州站,西抵试验台。
2.2项目规模:工程撇洪渠总长约8.92km,其中高教园区沿山撇洪渠工程总长4.62km,妙峰公路沿山撇洪渠工程总长4.3km。工程撇洪渠总长约8.92km。本项目撇洪渠排涝标准为30年一遇,两岸防洪设计标准采用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50年一遇标准校核 (不漫溢),因此两岸为3级堤防。同时与周边道路及崖壁修复项目配合实施。
2.3招标范围:设计人实行设计总负责制,承担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后期配合服务等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备注:以上内容为招标人列出的主要设计内容,如有遗漏,无条件按工程需要和招标人要求增补,费用不另行计算。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5设计工期: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确定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
2.招标人明确启动初步设计工作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 619-2021)和本地建设管理技术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审查相关工作。
3.其余:按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6质量要求:合格。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要求及服务。初步设计深度必须达到工程总中标招标和水利行业相关规范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成本控制标准要求。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其相应投标的设计资质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浙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材料)。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浙江省外企业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浙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jy.huzhou.gov.cn/art/2021/10/19/art_1229670676_1030.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3 年12月11日至 2023年12月14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城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二里桥路1019号畅欣商务楼B座
联 系 人:徐子航 电 话:0572-2535356
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联 系 人:邓旭 电 话:0572-2567837
8.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浙江省外企业其相应投标的设计资质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浙备案证明,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材料)》。 |
2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证明材料:职称证书】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 |
三 | 其他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