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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1-13804]广州风行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花都养殖配套新建西侧道路及原路面改造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风行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花都养殖配套新建西侧道路及原路面改造总承包[JG2021-13804]补充公告

广州风行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花都养殖配套新建西侧道路及原路面改造总承包[JG2021-13804]于2021年11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做如下修改:

  1. 原招标文件“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9条”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原文:

19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选取方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

现修改为:

19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选取方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9条”具体如下

删除:

39

招标代理费用

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68%计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以上费用中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自行计入成本,招标人不予另行支付。

三、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39.3条”具体如下

删除:现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核查发现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或因中标候选人原因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未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签署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45.4条现文”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原文:

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技术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以差额选举的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现修改为:

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技术得分权重(20%)+经济得分×经济得分权重(80%)。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技术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以差额选举的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件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原文: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1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

1.1

技术负责人

2

1、投标人拟委派技术负责人: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10年或以上的,得2分;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1分。

1.2

质量负责人

2

2、投标人拟委派质量负责人: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备质量员证,且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2分;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备质量员证,且具备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1分。

1.3

安全负责人

2

3、投标人拟委派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2分;

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具备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1分。

1.4

造价负责人

2

4、投标人拟委派造价负责人:

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预结算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2分;

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备预结算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1分;

1.5

其他专业负责人

6

5、投标人拟委派其他专业负责人:

拟委派的其他专业负责人配备完善:

市政专业负责人1名、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材料专业负责人1名、测量专业负责人1名、施工管理高级工程师1人(上述人员不得兼任),以上各专业负责人全部具备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3分,每少1人扣1分,最多扣3分;各专业负责人全部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的,得6分,每少1人扣2分,最多扣6分。

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注册证或岗位证、职称证和2021年0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2

企业资信

6

2.1

类似工程业绩

0.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2分,本项最多得0.6分。

2.2

工程获奖

1.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的工程质量奖项情况: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市政金杯奖)的,每个得0.2分,最高得1.2分;获得省级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0.1分,最多得0.6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1.2分。

2.3

工程研发能力

1.8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奖项证书,有30项以上的,得1.8分;有21-30项的,得1分;有11-20项的,得0.5分;有1-10项的,得0.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2.4

第三方评价

1.2

投标人自最新评审年度(2020年度)往前算,获得市级或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连续20年(不含)以上得1.2分;

连续11至20年,得0.6分;

连续1年至10年,得0.2分。

本小项最高得3分。

2.5

财务指标

1.2

投标人自最新评审年度(2020年度)往前算,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连续7个年度(不含本数)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2分;

连续6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6分;

连续5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合计

20

备注:

1、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招标公告网页首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资质内容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

2、工程获奖:①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须提供获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②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取一次得分,承建或参建项目奖项均予与计算。③境外工程不予计算。④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

3、工程研发能力:①工法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企业基础资料”中的“企业获奖情况”中工法获奖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交网页信息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工法奖项也可以同时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及对应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项资料均需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第三方评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提交“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证书原件扫描件;及颁发单位或红盾网网站、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查询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提交上述资料不计分。

5、财务指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必包含最新评审年度(2020年度),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纳税人登记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投标人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打印件的不计分)。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

6、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

评委签名: 日期:

现修改为: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一、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70分)

拟投入的机械设备状况

3

所提供的机械设备满足施工的需求,并承诺到场的机械设备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得3分;

不满足上述要求,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承诺函》,格式自拟。

绿色施工管理能力与措施

6

优:有绿色施工管理体系、绿色施工措施、市容市貌保护措施、确保按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四节一环保”) 要求,积极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工作,得6分。

良:有绿色施工管理体系、绿色施工措施,基本能按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四节一环保”) 要求组织工作,得4分。

中:有绿色施工措施,但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四节一环保”)效果不佳,得2分。

差: 不符合“优”档、“良”档及“中”档定档条件的,均定档为“差”档,得0分。

投标人劳动力投入

6

优: 劳动力投入保证措施合理,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优于本项目所需劳动力的,得6分;

良: 劳动力投入保证措施合理,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满足本项目所需劳动力的,得4分;

中: 劳动力投入保证措施合理,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数量基本满足本项目所需劳动力的,得分2分;

差: 不符合“优”档、“良”档及“中”档定档条件的,均定档为“差”档,得0分。

投标人施工管理机构骨干人员配备

10

技术负责人: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10年或以上的,得10分;

2)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10以下的的,得5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10

质量负责人:

1)质量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或以上的,得10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下的,得5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15

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10年(不含10年)以上,得15分;职称10年(含10年)以下,得10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15

造价负责人:

1)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不含10年)以上,得10分;职称10年(含10年)以下,得5分;

2)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

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5

其他专业负责人:拟委派的其他专业负责人配备完善:

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岩土专业负责人、园林专业负责人、机械专业负责人(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的,每人加一分,最多加5分。

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注册证、职称证和2021年10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二、投标人业绩、信誉(30分)

企业业绩

9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工程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7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含专业承包及轨道交通业绩),每项得0.35分,本项最多得9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

业绩的获奖

9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中,获得以下奖项:

获得国家级安全奖项的,每项得9分,最多得9分;

获得省级安全奖项的,每项得5分,最多得5分;

获得市级安全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

工程研发能力

6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市政类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奖项,每项得0.3分,本项最多得6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第三方评价

6

1)投标人至今(含最新评审年度)连续获得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年限排名1-3名的,得6分;

2)投标人至今(含最新评审年度)连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年限排名4-6名的,得2分;

3)投标人至今(含最新评审年度)连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年限排名7-9名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获得过“守合同重信用”或“重信用守合同”企业称号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合计(一+二)

100

备注:

  1. 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招标公告网页首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业绩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中标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上述资料显示的内容须一致且工程资质内容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评审。

  2. 业绩的获奖:①国家级安全奖是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与机械分会表彰的全国范围组织学习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②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③获奖只计算承建单位,参建单位不得分;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获奖证书不包含子公司及分公司。④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相关证明材料颁发时间为准。⑤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含获奖名单),并提供该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招标公告及相关网上查询链接(提供免招证明的项目除外)、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提供免招证明的项目除外)、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备案证明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原件扫描件。不满足上述情况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工程研发能力:工法奖项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获奖证书和科学鉴定证书为准。①工法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信息的以库内“企业获奖情况”栏工法获奖信息“工法类别-市政”为准,投标人须提交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②投标人提供获奖证书的须提交由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和研究背景项目对应施工许可证扫描件,并且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和施工许可证中需明确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市政项目,无法提供对应施工许可证扫描件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的且无法证明该工法为市政项目获得的工法不得分。其他非市政项目,如:房建、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不参与计分。获奖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包含子公司和分公司。同一工法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同一项目工法奖只计算一次得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4第三方评价:“守合同重信用”或“重信用守合同”企业企业称号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须提交 “守合同重信用”或“重信用守合同”企业称号证书扫描件;同时还应提供颁发单位、或红盾网网站、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查询结果网页信息页。无提交上述资料不计分。查询网页截图、证书公示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获奖证书不包含子公司及分公司,否则不计分。若出现排名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下一名次【连续年限相同的投标单位,按同一排名计分:假设年限相同的投标单位为M个,按同一排名名次为N,总数量与之紧挨的下一个单位的排名名次为(M+N)】。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5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

    评委签名: 日期:

    六、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已本次补充公告附件为准。

    七、本项目招标投标时间有变动,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单位:广州风行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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