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医药四个一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4 16: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藏医药四个一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藏医药四个一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7269
项目名称:藏医药四个一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脱硫系统1套、燃气梭式窑2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项目合同日算起,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培训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最终评审价格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23时59分 至 2023年11月21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11时4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11时4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对应的标段竞争性磋商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5.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