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兵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中心A算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33-ZK022
项目名称:兵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数据中心A算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28560200
最高限价(元):28560200
采购需求:基于兵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项目实际需求,完成软硬件信创替代、硬件设备、系统软件、机柜租赁等产品和服务的购置。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服务期结束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6日至2023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10:00至13:30 ,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标厅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兵团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或点击链接:http://ccgp-bingtuan.gov.cn/site/detail?parentId=189171&articleId=CZ0bD526ZE+CHX5isJvt0w==&utm=site.site-PC-4840.633-pc-websitegroup-secondlevelpage-front.1.2e96d52081d811eebbd67dd2372c0b9a自行进行申领。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7)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 7号);
(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
(1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1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1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
5、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兵团医疗保障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周飞翔
项目联系方式:0991-2896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02业务三部
项目联系人:朱金玉、孙正
项目联系方式:0991-885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