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02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凌云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萨尔图区经六街沿街屋面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萨尔图区经六街沿街屋面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大庆市萨尔图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以萨经发发〔2023〕39号文件(大庆市萨尔图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关于萨尔图区经六街沿街屋面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批复。招标人为: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项目业主为: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大庆市萨尔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萨尔图区经六街沿街屋面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萨尔图区经六街 
2.3建设规模:该工程为萨尔图区经六街沿街屋面维修改造项目,建筑面积为42182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1#楼、2#楼、4#楼-19#楼亮化和土建两项。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1#楼、2#楼、4#楼-19#楼亮化:安装配电箱、控制开关、装饰灯,敷设电力电缆,安装电力电缆头、配管、配线、接线盒,安装送配电装置系统、接地装置等。
(二)1#楼土建:拆除牌匾内侧筒瓦屋面挑檐和钢构架,拆除立面抹灰层,墙面一般抹灰,墙面喷刷涂料等。
(三)2#楼、4#楼土建:拆除牌匾内侧筒瓦屋面挑檐和钢构架,拆除立面抹灰层,墙面一般抹灰,墙面喷刷涂料,安装钢檩条,安装钢支撑、钢拉条,安装植筋,拆除并恢复安装牌匾,拆除并新建牌匾等。
(四)5#楼-9#楼、11#楼-19#楼土建:拆除牌匾内侧筒瓦屋面挑檐和钢构架,拆除立面抹灰层,墙面一般抹灰,墙面喷刷涂料,安装钢檩条,安装钢支撑、钢拉条,安装螺栓、植筋,刷金属面油漆,拆除并恢复安装牌匾,拆除并新建牌匾,原有筒瓦屋面拆除,新做瓦屋面,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安装吊顶天棚等。
(五)10#楼土建:原有筒瓦屋面拆除,新做瓦屋面,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安装吊顶天棚等。
以上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工期: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日,共60日历天。  
2.6 合同估算价:21.02万元
2.7 建设资金来源:由区财政局安排,资金情况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9 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10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由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同一城市3个及以下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多项的应当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 
3.3监理部人员配备要求(专业及人员数量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本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1)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项目机构成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指基本养老保险)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同一城市3个及以下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监理部人员无论是否存在以上在建、兼任等情况,投标人均须作出承诺。如监理部人员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投标人在承诺中要注明本次投标所涉及到的监理人员及在建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起止时间、业主单位等。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将视为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5信用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查询结果、 查询日期等信息) ,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查询方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信息” 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2)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3.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08 月 29 日 00:00 至  2023 年 09 月 03 日 00:00 。(5个日历天)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8973336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
联 系 人:何凌云
电    话:0459-587036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9-897333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萨尔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
电    话:0459-6181795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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