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大水库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12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21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邓工020-3889997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20-835496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大水库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大水库扩建工程施工监理,业主为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大水库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2.1.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重建并扩容水库.扩建后水库总库容为2611万立方米,水库的工程任务为供水(应急备用水源)、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水库上坝公路、水库淹迁道路按四级公路Ⅰ类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坝顶交通小桥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南大水库扩建工程大坝坝基开挖边坡级别为4级,电站区边坡级别为5级。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及其溢流表孔、引放水建筑物、电站、闸陂、管理中心、附属道路等。大坝坝型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长270米,最大坝高68.7米,坝顶宽7米;溢流坝WES堰堰顶高程195.0米,2孔溢流总净宽共12米,溢流坝泄槽末端采用挑流消能。主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坝型选择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大坝基础防渗采用5Lu作为相对不透水层控制标准。
上坝道路包含改扩建段道路、新建段道路及小海河堤顶道路,总长2.496km,其中改扩建段道路长1.087km(含新建桥梁1座),新建段道路长0.954km,小海河堤顶道路长0.455km。
水库淹迁道路包含左、右岸两段,全长5.728km,其中左岸道路道路长2.813km(含新建淹迁道路桥1座),右岸道路长2.915km,按四级公路Ⅰ类设计。
2.1.3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桃莲村
2.1.4项目概算:项目总投资101303.4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58541.54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管理信息化、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验收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 11210073.70 元,其中:主体工程施工监理费 10569093.24 元(含道路工程、信息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费 304293.75 元、环境保护工程监理费 336686.71 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④项资质:
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③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④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招标公告附件三)。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正式员工。
3.2.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以牵头方为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以承接任务的成员方为准)。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2.5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方落款出具,并由牵头方签字或盖章。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持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专业为水工建筑,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并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以上。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2024年7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注:若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和《廉洁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15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4年8月30日15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进行操作(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868038.jhtml)。
4.2.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0时15分至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3889997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北路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区工 联系电话:020-8354969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9楼 监管电话:020-88521061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889997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北路2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单位: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实施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公开通报及招标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参加了 (项目名称) 投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
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满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我方授权委托 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④ (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成员方三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独立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协议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大水库扩建工程施工监理,业主为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大水库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2.1.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重建并扩容水库.扩建后水库总库容为2611万立方米,水库的工程任务为供水(应急备用水源)、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防洪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水库上坝公路、水库淹迁道路按四级公路Ⅰ类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坝顶交通小桥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南大水库扩建工程大坝坝基开挖边坡级别为4级,电站区边坡级别为5级。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及其溢流表孔、引放水建筑物、电站、闸陂、管理中心、附属道路等。大坝坝型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长270米,最大坝高68.7米,坝顶宽7米;溢流坝WES堰堰顶高程195.0米,2孔溢流总净宽共12米,溢流坝泄槽末端采用挑流消能。主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坝型选择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大坝基础防渗采用5Lu作为相对不透水层控制标准。
上坝道路包含改扩建段道路、新建段道路及小海河堤顶道路,总长2.496km,其中改扩建段道路长1.087km(含新建桥梁1座),新建段道路长0.954km,小海河堤顶道路长0.455km。
水库淹迁道路包含左、右岸两段,全长5.728km,其中左岸道路道路长2.813km(含新建淹迁道路桥1座),右岸道路长2.915km,按四级公路Ⅰ类设计。
2.1.3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桃莲村
2.1.4项目概算:项目总投资101303.4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58541.54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管理信息化、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验收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及安装期(包括设备到货的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 11210073.70 元,其中:主体工程施工监理费 10569093.24 元(含道路工程、信息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费 304293.75 元、环境保护工程监理费 336686.71 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④项资质:
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③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④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招标公告附件三)。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正式员工。
3.2.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以牵头方为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以承接任务的成员方为准)。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2.5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方落款出具,并由牵头方签字或盖章。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持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专业为水工建筑,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并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以上。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个月(2024年7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注:若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和《廉洁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⑤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15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4年8月30日15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进行操作(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868038.jhtml)。
4.2.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0时15分至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3889997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北路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区工 联系电话:020-8354969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9楼 监管电话:020-88521061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889997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北路2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单位:广州市水生态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实施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公开通报及招标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参加了 (项目名称) 投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
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满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我方授权委托 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④ (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成员方三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独立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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