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本部) | |||||||||||||||||||||
创建时间: | 2022-11-10 15:35:03 | |||||||||||||||||||||
竞争谈判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2-11-11 09:00:00 | |||||||||||||||||||||
终止: | 否 | |||||||||||||||||||||
竞争谈判标包: |
本比选项目为【丽水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分成部分)】(项目编号:【 HX-202101959-070】),比选人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分成选择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丽水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分成部分),项目估算为:【200万】元(【含税】)。 1.2分成选择内容及要求: 1.2.1分成选择内容:【本项目拟就丽水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分成部分)的系统服务进行分成供应商选择,具体服务内容如下表:
】 注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 服务-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续签计划:【无】。 1.2.3 服务地点:【丽水市缙云、景宁、松阳、开发区】。 1.2.4 项目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建设服务】。 1.2.5 服务要求:【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的项目维护服务】。 1.2.6 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总价报价限价为188.67万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业绩要求:参选人需至少提供一个2019年1月1日起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签订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业绩合同(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框架合同中已明确框架金额,以框架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框架合同中未体现框架金额,则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1日9点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14日17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不再售卖纸质比选文件,请供应商在缴纳标书费用后通过华信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hxcg.hxdi.cn/)供应商账号下载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华信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hxcg.hxdi.cn/)。报名所需资料如下:标书费缴纳凭证。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费用缴纳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s://hxcg.hxdi.cn/),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招标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二)费用支付: 支付要求:电子缴费【缴纳300元】。电子缴费方式如下:请参选人在比选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cg.hxdi.cn/)完成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标书费缴纳。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凭证及报名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85664667@qq.com)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曾工:15706809369)。邮件正文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缴纳完成后请供应商自行去华信电子采购平台内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并下载电子发票。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丽青路466号丽水电信老大楼4楼会议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无需递交样品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A3-3 邮 编:3111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5325120008 电子邮件:15325120008@189.cn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52 联 系 人:曾琦、吕仕琪 电 话:15706809369、15068838299 电子邮件:985664667@qq.com 、145077359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朝晖支行 账 号:1202022109006513889 9.2【异议接收邮箱:【 1450773594@qq.com】 比选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