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秭归县茅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环境提升优化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郝乔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双云0717-2678666
中标联系人杨麟
公告正文

秭归县茅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环境提升优化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0-08


标段(包)编号:ZGGJS0322-202101-01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茅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环境提升优化设计于2021年9月17日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10月8日9时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振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海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55% 2.05% 1.8%
质量目标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履约期限(天)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分析解读工作;优化调整方案确定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①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分析解读工作;②优化调整方案确定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①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分析解读工作;②优化调整方案确定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市政行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A232049589-6/6 市政行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A251022899-6/1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A242001296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杨麟,专业资格技术证书,A0302017200178 彭柯,职称证,00484275 刘世铸,职称证,T0002019100252A
业绩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连云港海滨大道(在海一方高公岛)段、环云台山大道(徐新公路)段自行车道工程总承包(EPC) 90 姜华
蝴蝶兰主题乐园建设项目和玉带河南岸30米绿地(农发集团部分)海绵设计合同 35 乔良
栖霞区街巷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合同 72.66 乔良
四川振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安县东城片区纵三路市政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 陈善毅
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周边市政道路项目 9.90 彭柯
仁寿县龙泊河公园旁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31.00 彭柯
文峰片区蓝润街建设工程 26.0205 李瑞
湖北海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巴东县神农新区清溪路接线(官渡口集镇连接道及官网)工程 50.00 贾绍锋
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供水工程 37.00 刘世铸
鸦鹊岭镇青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89.856 刘世铸
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工业园至巴鹤公路连接线建设项目 48.82 刘世铸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1年10月8日9时50分(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广场4楼)2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6家。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6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图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审查不通过,剩余5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响应性评审不通过,剩余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综合标、技术标、经济标进行评审,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华中农业大学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振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海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郝乔伟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周双云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17时30分至2021年10月12日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秭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传真):1388667000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2678666
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2881560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299001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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