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权益业务产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pdbccc-2024-h3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麻玉婷150017108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权益业务产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 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DBCCC-2024-H32)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权益业务产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包件 2:5.5 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包件 3:3 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视听会员随心切换月卡 12 元优惠立减服务; (002)滴滴券包 8 元优惠立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视听会员随心切换月卡 12 元优惠立减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 立需满 3 年及以上;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无重大事故; 5)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 同一家公司仅可由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总公司参 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声明函并承诺不授权其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分支 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本包件的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如果 同一个包件同一家公司存在超过 1 家持有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时投标的情况,则以通过初步 评审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入该包件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不再进入该包件详细评审; 7) 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个或以上为 6 家大型 国有银行或 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总行信用卡中心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 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 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 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 件加盖公章;(大型国有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 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 6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具体包括:招商银行、浦 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 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共 12 家。) 8)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视听会员商品渠道来源合法合规,有正规授权的代理资格,且 具有能授权招标人开展相关商标宣传的完整授权链路,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具有 本项目视听会员商品品类二级及以内授权代理,提供完整的品牌授权链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1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 3 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 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13)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14)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 (002 滴滴券包 8 元优惠立减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 立需满 3 年及以上;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无重大事故; 5)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 同一家公司仅可由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总公司参 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声明函并承诺不授权其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分支 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本包件的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如果 同一个包件同一家公司存在超过 1 家持有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时投标的情况,则以通过初步 评审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入该包件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不再进入该包件详细评审;7) 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个或以上为 6 家大型 国有银行或 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总行信用卡中心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 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 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 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 件加盖公章;(大型国有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 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 6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具体包括:招商银行、浦 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 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共 12 家。) 8) 投标人须具备卡券商品服务能力,并承诺提供的所有卡券商品渠道来源合法合规,有正 规授权的代理资格,且具有能授权招标人开展相关商标宣传的完整授权链路,提供承诺函加 盖公章。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卡券商品品类二级及以内授权代理,提供完整的品牌授权链证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1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 3 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 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3)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14)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 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 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第七条 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 号 7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 号 7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 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委托,对其权益业务产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接受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PDBCCC-2024-H32 2、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权益业务产品服务采购项目(二 次招标) 2.2 本次招标包含以下服务内容: 包件 2:视听会员随心切换月卡 12 元优惠立减服务 包件 3:滴滴券包 8 元优惠立减服务 2.3 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2.4 最高限价: 包件 2:5.5 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包件 3:3 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2.5 招标项目的性质:货物类招标。 2.6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二、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包件 2:视听会员随心切换月卡 12 元优惠立减服务 1)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 立需满 3 年及以上;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无重大事故; 5)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 同一家公司仅可由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总公司参 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声明函并承诺不授权其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分支 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本包件的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如果 同一个包件同一家公司存在超过 1 家持有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时投标的情况,则以通过初步 评审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入该包件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不再进入该包件详细评审;7) 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个或以上为 6 家大型 国有银行或 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总行信用卡中心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 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 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 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 件加盖公章;(大型国有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 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 6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具体包括:招商银行、浦 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 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共 12 家。) 8)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视听会员商品渠道来源合法合规,有正规授权的代理资格,且 具有能授权招标人开展相关商标宣传的完整授权链路,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具有 本项目视听会员商品品类二级及以内授权代理,提供完整的品牌授权链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1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 3 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 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13)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14)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 包件 3:滴滴券包 8 元优惠立减服务 1)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 立需满 3 年及以上;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无重大事故; 5)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 同一家公司仅可由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总公司参 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声明函并承诺不授权其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分支 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本包件的授权书原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如果 同一个包件同一家公司存在超过 1 家持有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同时投标的情况,则以通过初步 评审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入该包件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不再进入该包件详细评审;7) 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个或以上为 6 家大型 国有银行或 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总行信用卡中心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 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 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 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 件加盖公章;(大型国有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 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 6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具体包括:招商银行、浦 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 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共 12 家。) 8) 投标人须具备卡券商品服务能力,并承诺提供的所有卡券商品渠道来源合法合规,有正 规授权的代理资格,且具有能授权招标人开展相关商标宣传的完整授权链路,提供承诺函加 盖公章。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卡券商品品类二级及以内授权代理,提供完整的品牌授权链证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1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 3 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 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13)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14)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 三、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须在有效期内) 包件 2:视听会员随心切换月卡 12 元优惠立减服务 1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 3 提供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4.1 提供能够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 2023 年有资质的第三方出 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含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2 提供投标前 12 个月内(从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材料;4.3 提供投标前 12 个月内(从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4 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6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有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7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8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有关“失信记录”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9 同一家公司仅可由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总公司参与 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声明函并承诺不授权其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分支机 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本包件的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复印件加 盖公章。 10 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个或以上为 6 家大型 国有银行或 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总行信用卡中心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 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 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 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 件加盖公章。(大型国有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 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 6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具体包括:招商银行、浦 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 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共 12 家。) 11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所有视听会员商品渠道来源合法合规,有正规授权的代理资格,且 具有能授权招标人开展相关商标宣传的完整授权链路,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具有 本项目视听会员商品品类二级及以内授权代理,提供完整的品牌授权链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12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1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 3 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 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1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 供承诺函。 包件 3:滴滴券包 8 元优惠立减服务 1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 3 提供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4.1 提供能够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 2023 年有资质的第三方出 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含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2 提供投标前 12 个月内(从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材料;4.3 提供投标前 12 个月内(从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4 提供由银行开具的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6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有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7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8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有关“失信记录”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9 同一家公司仅可由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总公司参与 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声明函并承诺不授权其分支机构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如果为分支机 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本包件的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复印件加 盖公章。 10 近三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个或以上为 6 家大型 国有银行或 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总行信用卡中心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 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 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 100 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 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 件加盖公章。(大型国有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 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 6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具体包括:招商银行、浦 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 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共 12 家。) 11 投标人须具备卡券商品服务能力,并承诺提供的所有卡券商品渠道来源合法合规,有正 规授权的代理资格,且具有能授权招标人开展相关商标宣传的完整授权链路,提供承诺函加 盖公章。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卡券商品品类二级及以内授权代理,提供完整的品牌授权链证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14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 3 年内(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 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1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 供承诺函。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与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否则不予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后审,以评审专家评审为准。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仍需装订在 投标文件中。 对未通过报名的申请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解释。 未在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邮件形式报名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 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10 月 22 日上午 09 时 30 分-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 预报名单位将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须在有效期内)报名资 料盖章后的 PDF 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gangwangfang@163.com)。 (2) 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且未报名权益业务产品服务采购项目(包件 1:美团优惠券包 27 元 优惠立减服务)的拟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仅可以报名一个包件。 (3) 经初步审核资料齐全后,通知预报名单位通过对公转账缴纳招标文件费 605 元/包件。如公司对公转账有困难可以选择被授权人对公转账,本项目资格后审,以评审专家评审为准。报名费售后不退。 以下为对公转账信息,请付款后提交付款凭证至上述邮箱。 账户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 账 号:7311430182600083676 (4) 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报名单位邮箱。 如有疑问请联系:麻玉婷,电话:15001710869 2、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及形式:2024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11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形式:书面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 hugangwangfang@163.com 3、 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递交方式: 金额:60000 元 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6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 账 号:7311430182600083676 备 注:“24-PT045-0141 投标保证金” (此编号为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审核编号)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 号 7 楼会议室 六、 重新招标工作 若本项目报名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保留本次招标改为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的其他采购方 式的权利。 七、 招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88 号 9 楼 八、 招标代理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设蓉 虫 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 号 8 楼(人行入口)2358 号 8 楼(车行入口)招标工程师:麻玉婷 联系人:麻玉婷 联系电话:15001710869 九、 发布公共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日期:2024 年 10 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88 号 9 楼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 号 8 楼(人行入口)2358 号 8 楼(车行入口) 联 系 人: 麻玉婷 电 话: 15001710869 电子邮件: hugangwangfa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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