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南庄镇湖涌村景观提升项目规划设计已获批准设计,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村民委员会,设计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项目规划和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对湖涌村范围内(包括南头、子华、涌简、东头村民小组、村内各市政内容等)的景观现状进行整体分析梳理,统一提升改造,建安费估算3000万元,设计内容有绿化、园林景观、道路、给排水、桥梁等。

  2.3服务周期:该项目含多个小项目,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分多次向设计人下达设计任务,每次设计人按要求完成相关设计,每次的设计周期为25日历天,具体如下:

  (1)设计任务书下达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经委托人确认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

  (3)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委托人确认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效果图;

  (4)设计效果图经委托人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

  注:设计人提交了设计文件后,招标人审查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对湖涌村范围内(包括南头、子华、涌简、东头村民小组、村内各市政内容等)的景观现状进行整体分析梳理,统一提升改造,设计内容有绿化、园林景观、道路、给排水、桥梁等,包括现场相关数据的收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效果图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配合完成缺陷责任期的跟踪服务等。

  2.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00,000.00元,最高投标费率为4.00%。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设计费结算价=经招标人审定的工程建安费预算价×中标费率-违约金(扣罚)。

  2.6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规范、规程、标准,符合环保、节能要求;所有图纸设计深度应满足工程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专项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给水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2日(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收取。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1年12月10日15时0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5时0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15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页、南庄镇人民政府网页以及湖涌村公告栏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邮编:528000

  联系人:简先生 联系电话:0757- 85330889

  招标代理:佛山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68号瓷海国际商务中心412 邮编:528000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757-88595672 邮箱:192261920@qq.com


2021年12月01日

湖涌村景观提升规划设计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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