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就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区分局向阳派出所租赁临时办公场所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区分局向阳派出所租赁临时办公场所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4.72万元;
三、采购内容:在伍家岗区向阳派出所辖区范围租赁一处使用面积在1000-12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用于临时办公用;
四、协商信息:
协商日期:2019年1月17日15:00
协商地点:宜昌市公安局13楼会议室
协商小组组长:潘爱国(得伟君尚(宜昌自贸片区)律师事务所)
协商小组成员:刘汝清(宜昌市财政局)、田新云(三峡建行自贸区支行)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宜昌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435号
成交金额:伍拾肆万陆仟玖佰元整(¥546900.00元)
成交标的:在伍家岗区向阳派出所辖区范围租赁一处使用面积在1000-12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用于临时办公用;
六、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及方式:
本项目的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50%进行收取,由采购人在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公安局
联系人: 夏昊
联系方式:18871591902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1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颖
联系电话:0717-6235889
地 址:宜昌市夷陵大道134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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