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 街道办1号楼、5号楼会议室等 建筑物装饰及改造工程结算 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3年8月2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街道办1号楼、5号楼会议室等建筑物装饰及改造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1.开展街道办1号楼、5号楼会议室等建筑物装饰及改造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2.能够按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
项目预算金额:49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后勤保障部)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0755-88212974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8月2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