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永乐支行营业场所一至五层装修及幕墙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73.0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sf-gz2023-019
预算金额173.04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宇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3.04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科锋
公告正文
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永乐支行营业场所一至五层装修及幕墙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永乐支行营业场所一至五层装修及幕墙附属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HCSF-GZ2023-019 | ||
招标人 | 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永乐支行营业场所一至五层装修及幕墙附属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19.00平方米,包括装饰装修部分、电气部分、给排水部分、安装部分、幕墙部分、室外部分。 |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8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市晨华路10号嘉逸财富大厦B座604室)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2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宇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1730442.80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科锋(注册编号:桂245111119630;身份证号:4522********025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邦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0003743);身份证号:452229********541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要求:无要求。 加分业绩: 1、融水县城北环路连接309省道沿线村庄风貌提升工程-小荣村小荣屯; 2、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水东第一幼儿园维修改造工程; 3、融水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水信用社综合楼工程; 4、融水苗族自治县同练乡中心小学2#学生食堂扩建; 5、融安县大良镇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盘活升级改造项目——综合楼(二期)。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1736315.20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合格 | ||
项目经理 | 胡钦光(注册编号:桂245121228160;身份证号:450921********423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定科(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10630;身份证号:450326********06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要求:无要求。 加分业绩: 1、融水苗族自治县安太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优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1738092.46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星余(注册编号:桂245212100890;身份证号: 452229********067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思佳(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9260;身份证号:450126********28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要求:无要求。 加分业绩: 1、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大浪派出所改造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hczx.com/)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代理机构拒不答复或认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受理单位 |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3166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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