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062204210001001001
预算金额1783.3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3207062204210001001001
第十二届园博园外围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花果山大道及周边段)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届园博园外围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花果山大道及周边段)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1】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十二届园博园外围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花果山大道及周边段)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苍梧路)、霞辉路(花果山大道-文苑路)、文苑路(晨光路-霞辉路)、宾馆北路(花果山大道-文苑路);
2.1.2建设规模:具体包括如下:(1)对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苍梧路)的道路路面坑洼、标志标线、路面铺装、道板砖、井盖等进行修复;对道路绿化开展林荫化、色彩化、节点靓化改造;对道路交叉口及局部开敞节点增加精品花境和四季草花布置,提升景观形象;重要道路节点以及路灯增加园博会吉祥物、灯杆宣传等环境渲染小品。(2)对花果山大酒店周边的霞晖路、文苑路、宾馆北路行道树进行更换等;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
2.1.3招标控制价:1783.3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投标限价40万元,施工费用投标限价1743.3万元(其中:暂列金额68.6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设计、施工)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节点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1)第十二届园博园外围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花果山大道及周边段)园林绿化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图纸设计及报审、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第十二届园博园外围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花果山大道及周边段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口袋公园(土建)、亮化工程、环境渲染等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养护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具备:无资质要求,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职称评审申报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2.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均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0月-2022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项目执行连公管办【2020】1号文、建市规【2019】12号文、国令第724号、连建发(2021)336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本项目招标不采用两阶段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91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91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9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K值或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l、Kl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2=8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计划安排合理,提供详细的劳动力配置计划、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本项最高1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要求编制,上传至投标工具的【货物技术标】中。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编制须符合以下暗标的要求: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③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封面封底均为白纸,且封面不允许标注任何内容。
④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A4文本,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20页,每超1页扣0.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施工人员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的,每一个得0.2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0.1分,最高得1分。
设计人员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个得0.2分,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个得0.1分,最高得1分。
注:上述人员社保证明(2021年10月-2022年3月)、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二、定标方案
(一)组建定标委员会:
l、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以上单数。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4、招标人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
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下列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2.1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2议事规则: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2.3定标因素。本项目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企业综合实力、团队履约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定标因素如下:
(1)企业综合实力:
①资质证书(提供除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资质以外获得的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财务报表(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或2020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③过往业绩(提供其他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④企业荣誉(提供企业近五年以来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⑤团队人员能力和水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的定标理由、拟中标人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四、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五、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1880686636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8-85838386
10. 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何  垒
18452501766
张海南
18505182641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  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

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2)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投标人按实填写;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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