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乐市水利局长乐市长限水闸拆除重建工程(金属结构)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185.1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6/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r2016099-1
预算金额185.11万元
招标公司长乐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591-83701177
中标公司常州力安液压设备有限公司185.1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乐市水利局的委托,就长乐市水利局长乐市长限水闸拆除重建工程(金属结构)招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HR2016099-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HR2016099-1

项目名称:长乐市水利局长乐市长限水闸拆除重建工程(金属结构)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70191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乐市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长乐市朝阳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先生0591-2893935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标公告

1、项目名称:长乐市长限水闸拆除重建工程(金属结构)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FJHR2016099-1 批复号:2016长乐财购计[073-1]号

3、采购人名称:长乐市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长乐市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939353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

5、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31日]

6、采购人确认日期:[2016年11月2日]

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8、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资格性,审查情况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江苏龙城洪力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和泰禹丰机械制造(信阳)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飞达液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常州力安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扬州楚门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扬州市飞龙气动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9、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1)扬州楚门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所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2页符合性检查(技术商务部分)中“(11)未按规定提交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规定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扬州楚门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扬州市飞龙气动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所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2页符合性检查(技术商务部分)中“(11)未按规定提交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规定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扬州市飞龙气动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江苏龙城洪力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和泰禹丰机械制造(信阳)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飞达液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常州力安液压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10、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江苏龙城洪力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和泰禹丰机械制造(信阳)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飞达液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常州力安液压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符合性审查均符合。

1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无。

12、评标结果: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1

长乐市长限水闸拆除重建工程(金属结构)招标项目

力安

QPPYD2*80KN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1批

1851100

1851100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

常州力安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奔牛镇兴奔路6号

中标金额

¥1,851,100元

13、其他(优惠条件):无

1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剑清(组长)、黄国铭、林金清、韩炳秋、严崇勇(采购人代表)。

15、采购人代表:姜先生

评审专家:陈剑清(组长)、黄国铭、林金清、韩炳秋、严崇勇(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10月09日

中标日期:2016年11月02日

总中标金额: 185.1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常州力安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奔牛镇兴奔路6号

中标金额 (元):1851100

评审专家名单:

陈剑清(组长)、黄国铭、林金清、韩炳秋、严崇勇(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长乐市长限水闸拆除重建工程(金属结构)招标项目

规格型号:QPPYD2*80KN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批

单价(元):1851100

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资格性,审查情况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江苏龙城洪力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和泰禹丰机械制造(信阳)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飞达液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常州力安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扬州楚门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扬州市飞龙气动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3、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1)扬州楚门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所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2页符合性检查(技术商务部分)中“(11)未按规定提交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规定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扬州楚门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扬州市飞龙气动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所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2页符合性检查(技术商务部分)中“(11)未按规定提交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规定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扬州市飞龙气动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商务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江苏龙城洪力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和泰禹丰机械制造(信阳)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飞达液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常州力安液压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4、评审专家审查各投标人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江苏龙城洪力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和泰禹丰机械制造(信阳)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飞达液压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常州力安液压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符合性审查均符合。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