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匹退役军马打包转让(兴安边境管理支队)公告
项目名称 |
2匹退役军马打包转让(兴安边境管理支队) |
项目编号 |
N0109WZ242566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15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21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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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兴安盟科右前旗绿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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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转让标的物系活畜,可能存在自然更替、健康状态不良等情形,最终以实际存活数量及实际交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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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2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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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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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内蒙古正达汇金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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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元) |
32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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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兴安边境管理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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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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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呈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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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特别 |
转让标的物系活畜,可能存在自然更替、健康状态不良等情形,最终以实际存活数量及实际交接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为放养于兴安盟科右前旗绿水村的2匹退役军马,其中1匹为2001年5月出生的黄白色骒马,另1匹为2000年5月出生的枣红色骟马。最终交割以现场活体实物为准,受让方须进行实地勘验。若本次转让的活体标的在交接前发生死亡的情况,则转让方按实际情况相应退还成交价款。发生部分死亡的,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2、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3848387712。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验,未勘验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受让受让标的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自行做好标的交易后的防疫、安全工作。 4、双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标的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看管饲养,交接后看管饲养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接完毕后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要求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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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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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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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现场勘验,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及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须在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4、中心在收到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受让方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单》后按转让方要求完成资产清运和现场清理,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按受让方违约处理。 6、交易双方需在收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交接及运输工作。受让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工作的,转让方不再负责看管饲养,此期间出现伤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延期交接的,自延期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7、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活畜,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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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何先生13848387712 标的物所在地:兴安盟科右前旗绿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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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1-15 09:00:00 至 2024-11-21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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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 授权委托书 -(受让方).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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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900.00元,截止时间2024-11-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将扣除全部保证金,中心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后,所交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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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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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1-15 09:00:00-2024-11-22 09: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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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最低收费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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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无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卢晓峰 |
咨询电话 |
18447301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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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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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 |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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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赵经理:18586098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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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