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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生活垃圾压缩机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5749、a包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生活垃圾压缩机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000000202402005749、A包
二、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生活垃圾压缩机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北京鹏洁环宇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8号院1号楼1层08号
2.被投诉人:山东泰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859-1号佰盛财富中心1号楼7层704713号;济南市经十路16766号
3.相关供应商:山东航川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无
4.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投诉。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敷衍搪塞,未正面点对点全面答复,涉嫌偏袒特定供应商,特别是对于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业绩不符合招标要求,未按招标要求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内容视而不见,包庇维护。2.被投诉人答非所问,未正面答复质疑事项,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数据不真实不予核实查证,而是狡辩,维护。3.被投诉人答非所问,对于质疑事项未作正面回复,对于评标委员会的违规行为避而不谈,涉嫌违法。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1关于“业绩”的投诉内容、投诉事项2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诉内容、投诉事项3关于“评审专家打分”的投诉内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1—3关于“质疑答复”的投诉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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