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市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河北省涞源县拒马河上游南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白石山-银坊片区)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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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1000205517979003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杨明洋0312-731864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康玉林0312-50615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河北省涞源县拒马河上游南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白石山-银坊片区)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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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179790030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河北省涞源县拒马河上游南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白石山-银坊片区)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河北省涞源县拒马河上游南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白石山-银坊片区)监理已由 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批字【2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河北省涞源县拒马河上游南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白石山-银坊片区)监理 2.1.2建设地点:涞源县白石山-银坊片区。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修复废弃矿山51个,生态重建面积705113㎡。清理危岩3767m3,弃渣推运11533m3,机械爆破石方53043m3,挖掘机挖碎石、土石混合方310300m3,推土机推碎石、土石混合方294200m3,填土碾压321170m3,建筑物拆除2110m3,挡墙机械挖沟槽13524m3,浆砌石挡墙8769.4m3,排水沟机械挖沟槽12470m3,浆砌排水沟9203m3,挂网喷播65586㎡,购客土、覆土204890m3,栽植侧柏26132株、刺槐21930株、紫穗槐317333株、迎春7150株、爬山虎26943株,撒播草籽5057.57kg,修建蓄水池2个,乔灌木和草地养护期2年,安装标志牌宣传栏46个。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工程准备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对安全、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以及保修阶段监理及后续服务管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六标段监理;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监理; 第三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四标段监理; 第四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五标段监理; 第五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七标段、八标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监理甲级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成立一年内企业提供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2 09:00至2023-04-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应为使用“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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