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20-812151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穗知发改产〔2013〕1号 、穗知发改核[2015]1号
批复单位 中新广州知识城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勘察设计

1.2工程位置: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凤凰五路东延线以南,凤凰三横路以东。站址地理坐标点(广州坐标系):X为61775.573,Y为57362.4309

1.3设计范围:为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分布式能源站内范围全部整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站内的全部建筑构物规划布置(办公楼、地网、环保排放处理、以及管线、电力送出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

1.4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电工程。

1.5项目批准文件: 穗知发改产〔2013〕1号 。

1.6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3.5亿元,资金为企业自筹。

1.7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2台21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设1台20吨/小时辅助燃天然气锅炉,限于在供热调峰及本项目热电联产机组发生故障、检修等情况下使用。项目配套建设供热管道工程,方案另行报批。项目主要供应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的工业、商业用户。项目达产后实际热电比不低于70%,综合能源利用效率不低于70%。项目建成后,必须关停供热范围内企业自建的小锅炉,本项目供热范围内不得再建分散供热锅炉。

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25 年。

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北京恩耐特分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2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3申请人须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资证书资质或以上资质。

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热机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有6年以上设计工作经验。

2.6申请人委派的结构、概预算、勘察专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2.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bljl.aspx)上公布名单为准。

2.12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报名

3.1报名时间为 2016年 1月12日 2016年 1月18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窗口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3.1.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1.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1.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3)一式三份。

3.1.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1.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3.1.6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不全的,不予报名。

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4、费用

4.1工程勘察设计费收费基价暂定为:550万元。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自行进行报价。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5、工期

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6、其他事项

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招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6.4购买招标文件、可行研究报告每套各人民币8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6.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2266581

地址: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1号A4栋503室

6.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招标人

名称: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1号A4栋503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2210053,18819160382

8、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2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81215186,18565595257

电子邮箱:574396538@qq.com

9、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地址: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址:http://www.gzzb.gd.cn

10、招标监管机构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中新知识城展厅二楼208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0307

传真号码:020-82111247

网址:http://zb.gdd.gov.cn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发布人 王光华
发布日期 2016-01-0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