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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466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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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2256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消防水系统器材、消防泡沫系统器材技术改造项目
三垛镇
高邮市盛鑫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中政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消防水系统、泡沫系统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消防储罐5500个、开花(直流)枪10万支、多用枪8万支、消防智能49800台。
已在网上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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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该项目排水系统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生活污水须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三垛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循环冷却水、性能测试循环水强排水一并进入三垛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3、噪声:该项目主要设备须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增强使用场所密闭性,合理布局,对重点噪声源采取隔声、吸声、减振、消声措施,确保界外噪声稳定达标。
4、固废:要严格按照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固废综合处置率应达到100%。固废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