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9232023000119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18158384558
中标公司四川正刚机动车司法鉴定所7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9232023000119
二、项目名称: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正刚机动车司法鉴定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宗根(组长)、黄红、贺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与采购人协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大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78212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蓬莱镇卓筒大道12号
联系方式:13808263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1幢22205室
联系方式:18158384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158384558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磋商文件(2023110201).pdf
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二、项目名称: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正刚机动车司法鉴定所 |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1号 | 7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正刚机动车司法鉴定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服务 | 1、按采购方需要提供上门鉴定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另行收取上门服务费用); 2、供应商须在服务期限内为采购方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交流(不得另行收取相关费用)。 3、供应商及其司法鉴定人必须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检验鉴定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 4、供应商应在接到委托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委托,应当及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及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采购方。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采购人下属委托部门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并报采购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供应商在案件受理时根据案情与采购方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特殊情况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采购人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并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并出具检验鉴定报告(以送达日期为准)。 5、对于重特大、有影响、疑难等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采购方提出需要供应商派技术人员前往现场勘查的,供应商应及时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并不得加收鉴定费用。 6、鉴定过程中的委托书、鉴定意见书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的要求以及各类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鉴定,保证鉴定程序的合法性。(技术标准若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7、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泄露案件相关信息。 8、经人民法院通知,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9、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10、遇特殊案件,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时间约定以供应商承诺的时间为准。合同期内如成交供应商3次出现违约,采购人有权即时解除合同。 |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 | 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 7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宗根(组长)、黄红、贺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与采购人协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大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78212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蓬莱镇卓筒大道12号
联系方式:13808263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1幢22205室
联系方式:18158384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158384558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磋商文件(2023110201).pdf
中小企业申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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