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辽阳农产品加工产业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534.7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辽宁省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辽阳农产品加工产业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辽宁省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辽阳农产品加工产业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0778 | 工程名称 | 辽宁省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辽阳农产品加工产业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0778001001 | 标段名称 | 辽宁省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辽阳农产品加工产业暨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一期供配电施工 | ||||||||||||||
建设单位 | 辽宁供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辽阳市河东新城辽阳市文圣区辽东路与望水大街交界处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吉林省鼎荣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杨帅 | 吉1222023202400334 | 15347877.420000元 | 90天 | 合格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二级] | 96.0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吉林省鼎荣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红旗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杨帅 | 李红菊 | 于春涛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吉1222023202400334 | 辽1212012201208413 | 辽1212018201900159 | ||||||||||||||
投标报价 | 15347877.420000元 | 16300000.920000元 | 16427206.320000元 | ||||||||||||||
工程工期 | 90天 | 90天 | 90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二级]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二级]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并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二级] | ||||||||||||||
评审得分 | 96.01 | 94.63 | 93.84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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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吉林省鼎荣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红旗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盛达基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不符合要求。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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