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汉中市公安局单位禁毒法律鉴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
金额
1.2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6107012024000004
预算金额1.25万元
招标公司汉中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罗浩0916-268895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世刚0916-25338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汉中市公安局单位禁毒法律鉴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汉中市公安局委托,拟对汉中市公安局单位禁毒法律鉴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一)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汉中市公安局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0号
联 系 人:罗浩
联系电话:0916-2688951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荔枝路智诚雅居二层(国旺源建材城北侧)
联 系 人:曾世刚
联系方式:0916-2533877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汉中市公安局单位禁毒法律鉴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6107012024000004
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安机关打击查处新类型毒品、麻精药品、成瘾性非列管物质滥用效能及毒情检测监测能力,确保全市各项禁毒要素管控到位,有效支撑服务各类涉毒案件高效侦破,推动汉中禁毒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计划在2024年至2026年期间,选取管理规范、专业能力强、配合度优秀的禁毒法律鉴证服务社会机构,在汉中市公安局组织实施的禁毒工作项目中,服从汉中市公安局及各县区公安(分)局的领导,完成禁毒工作项目所涉及的对违法使用各类毒品、麻精药品、成瘾性非列管物质人员初步检测及配合建立全市可视化实时毒情监测体系工作。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汉中市公安局单位禁毒法律鉴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汉中市公安局单位禁毒法律鉴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法律鉴证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1250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陕西省汉中市汉中市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 陕西省汉中市汉中市汉台区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3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4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5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6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7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8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9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0 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1 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2 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汉中市公安局单位禁毒法律鉴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化学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并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按要求上传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进行电子签章。有相应企业标准(提供企业标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 2024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①陕西CA:4006369888; ②西部CA:4008-600271拨0; ③华测CA:400-620-2211; ④天威诚信:400-666-3999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供应商需参考《CA办理指南》,办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的证书及签章 ,切勿选择“陕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理临时证书,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选择此临时证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要求通过1次检测(使用1个耗材)即可初步检测涉嫌违法人员使用或携带的各类毒品、麻精药品、新精活物质、成瘾性非列管物质种类名称或化学式,并配合建立全市可视化实时毒情监测体系(检测范围包括各类传统毒品,常见麻精药品、成瘾性非列管物质等不少于80种国内常见涉毒目标物(详见附表),同时可随时添加新出现目标物),且单次检测价格不高于80元(包括鉴证服务及全市毒情监测体系可能涉及的系统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采集耗材等)。
征集人:汉中市公安局、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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