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商务厅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8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成交公告
金额
16.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fk(j)2024-080
预算金额16.5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商务厅
招标联系人田涛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雪婷024-31271656
中标公司大连辽艺展示设计有限公司1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LNFK(J)2024-080(招标文件编号:LNFK(J)2024-080)
二、项目名称: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8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辽艺展示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17号
中标(成交)金额:16.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木、解晓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基础上,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商务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联系方式:田涛024-86892298-9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陈雪婷、魏巍024-31271656、024-31271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婷、魏巍
电 话: 024-31271656、024-31271326
二、项目名称: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8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辽艺展示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17号
中标(成交)金额:16.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大连辽艺展示设计有限公司 | 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8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 辽宁展区特装搭建——辽宁展区展览面积180平方米(12m×15m)附图。展览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28日。通过“南博会”平台宣传辽宁形象,集中展示机电、医药保健、轻工建材、服装纺织、礼品消费品、农产品食品、老字号等优质特色产品,扩大辽宁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企业开拓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国家市场。 | ★一、供应商要求 辽宁展区设计能充分展现辽宁省省情特点,展区能实现展览展示、商务洽谈等功能。 1.供应商需要根据展会主办方要求,自主办理布展工作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供应商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并按期完成负责搭建场地全部要素的制造、安装、调试、检验、维护保养、清拆、撤场等工作任务。 3.供应商须及时完成采购人对搭建工作所提调整及其他临时补充要求。 4.展期其他服务保障。如配合做好人员证件办理、洽谈成果及合作意向统计、采购商信息及参展影像采集及宣传视频制作等相关工作。 ★二、功能要求 主展区搭建要求:单层结构,四开口展位,高度要符合大会要求。分为馆头造型、图文展示区、产品展示区、洽谈区和视频区。其中: 1.馆头饰面采用防火涂料,流线型结构造型。 2.图文展示区:有辽宁主题宣传logo,通过灯箱宣传、推介辽宁产业及企业特色。 3.产品展览区:设展台,具备展示、储存等功能。 4.洽谈区:相对独立、安静,适合商务洽谈。 5.视频区:设置视频播放设备,用于播放辽宁宣传片和参展企业宣传片。 展区设计色彩和结构总体搭配必须“稳重、协调、大方”,布置格调简单、高雅,结构安全合理,布置参观路线流畅,易于组织参观。结构造型能表达主题,并能准确实施,避免结构沉闷,造型局限无创意。展区搭建要符合施工安全、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和展馆相关的一切要求;总体结构材质安全环保,符合主办方和展馆规定要求。 ★三、服务要求 1.展前服务:按展会主办方要求进行报馆和相关资料提交;交纳施工管理费、电费、水费、布展证件费和押金等;派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在展会举办期间入驻采购人指定工作场所,负责展会期间设备维护。 2.布展服务:按主办方规定时限提交施工资质材料、图纸等,进行报馆和相关资料提交工作。遵守主办方和展馆的施工、防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防疫物品和安全防护装置。 3.展期服务:对展区进行安全巡检维护,开展期间现场需留有至少1人;每日开馆前和闭馆后对展区进行卫生清理和保洁。 4.撤展服务:协助展商撤展,拆除搭建工程,清运垃圾。 5.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四、特定资格要求 遵照展会举办地要求提交施工人员相关信息。 ★五、验收要求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布展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卫生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 2.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效果修整。 3.材料质量应符合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 ★六、报价要求 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七、工作要求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辽宁省商务厅与成交供应商商洽并签订标准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须以确保成交后的项目施工布置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转包其他公司施工布置。 2.供应商自中标之日起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展览展示设计方案及效果图进行起草、修改、完善,直至采购人确认方案为止,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 3.供应商自中标之日起,需指派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联络沟通,对接设计及搭建工作。 4.所有资料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5.按照采购人要求与项目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工作。 6.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类工作。 ★八、供应商必须提供的内容 1.需提供“展位施工、消防安全承诺书”,就施工安全、防火安全等进行书面承诺。 2.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展场平面图提出设计、搭建方案及效果图。 3. 项目总报价以及对提供所选材料清单的详细报价。 ★九、安全及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招投标、签订、执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或未公开工作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供应商应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撤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止。 | 同行业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木、解晓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基础上,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商务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联系方式:田涛024-86892298-9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陈雪婷、魏巍024-31271656、024-31271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婷、魏巍
电 话: 024-31271656、024-3127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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