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总装车间发动机、变速器线改造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5月12日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总装车间发动机、变速器线改造(招标编号:GN2017-09-0626) 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7年5月4日14时3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2楼开标厅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总装车间发动机、变速器线改造
2、招标编号:GN2017-09-0626
3、主要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对于生产B211、B311、B311 EV、B511车型进行发动机线、变速器线、副车架线及其工艺设备改造或新增,包括并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交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实行交钥匙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黄石市华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1181号
预计中标金额:3297753元
公示期:自2017 年5月12日 至2017 年5月1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南岗科技园大别山路966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