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铁路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研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添加代理QQ:3417771652,凭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江苏省铁路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70万元
采购需求:为推动《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方案》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开展铁路现代化建设研究相关工作,在梳理总结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明晰现代化铁路强省建设思路,明确工作导向、建设要点等,切实承担起铁路在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支撑作用。本项目拟选聘一家专业机构承担研究工作,完成各阶段成果文件的提交。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研究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 10 月 14 日至 2022年10 月 21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自行将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工作QQ:3417771652,经招标代理确认后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水西门大街2号银都锦创广场5楼会议室
五、开启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水西门大街2号银都锦创广场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 称: 江苏省铁路办公室
地 址: 南京市石鼓路69号
联系方式: 王先生,025-8432922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南京鸿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葛新路211号
联系方式: 徐工,025-86602545-8004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 025-86602545-8004
《江苏省铁路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研究》项目-磋商文件.doc 《江苏省铁路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研究》项目-磋商文件.doc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5.1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1.5.2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是☑否 |
1.7 | 分包 | 不允许 |
1.12.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2.2.2 | 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 |
2.3 | 质疑函送达方式 | 各供应商如对项目采购活动有异议,应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按规定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
3.6.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 |
3.7 | 磋商保证金 | 无 |
3.8.3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2份;电子文档1份。 |
3.8.4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应分正本、副本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正副本及电子文件封装在一个封套内,封套上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5.1.1 | 磋商小组成员 | 按照财库〔2014〕214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磋商小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6.1 |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 采购人 |
6.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9 | 其他 | |
(1) | 代理服务费计算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费人民币,代理服务费按总额人民币贰万玖仟捌佰元整(¥29800)计取,以上代理费含在投标报价中。开 户 名 称:南京鸿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虎踞关支行银 行 账 号:10106101040004003 |
序号 | 内容 | 评分原则 | 分值 |
价格部分20分 | |||
1 | 投标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中,选择最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小数点保留一位)。高于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20 |
商务评分22分 | |||
1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项目负责人具备铁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 3 |
2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 6 |
3 | 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4 | 业绩要求 | 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供应商承担过铁路行业的课题研究、汇编指引或建设方案探究项目,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0 |
技术评分58分 | |||
1 | 技术方案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的理解、对江苏省铁路发展水平及阶段、现代化运输特征、先进经验学习的研究及本次方案编写的认识程度进行综合评审:对项目背景的理解深刻、对江苏省铁路发展水平及阶段、现代化运输特征、先进经验深入钻研,对本次方案编写有不同于其他供应商的见解、立意高远得10分;对项目背景的理解深入、对江苏省铁路发展水平及阶段、现代化运输特征、先进经验学习探究,对本次方案编写的认识深刻读到得7分;对项目背景的理解透彻、对江苏省铁路发展水平及阶段、现代化运输特征、先进经验研究细致,对本次方案编写的认识科学合理得4分;对项目背景的理解不够全面、对江苏省铁路发展水平及阶段、现代化运输特征、先进经验的了解有待完善,对本次方案编写的要求分析片面得1分;无相关内容或其他不得分。 | 10 |
1 | 技术方案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编写思路、各阶段铁路工作的发展策略和建设任务、保障措施的制定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编写方案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思路清晰合理,各阶段铁路工作的发展策略和建设任务可执行性强,保障措施完备得10分;编写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思路明晰、有针对性,各阶段铁路工作的发展策略和建设任务具备可执行性,保障措施详尽得7分;编写方案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思路清晰,有一定的针对性,各阶段铁路工作的发展策略和建设任务可执行性有待提高,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得4分;编写方案与项目实际有一定偏差,思路基本合理,针对性薄弱,各阶段铁路工作的发展策略和建设任务不具备可执行性,保障措施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10 |
1 | 技术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完善程度、编写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供应商实施方案优于采购需求,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详实、可靠,工作计划安排严谨有序的得10分;供应商实施方案满足需求,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的得7分;供应商实施方案基本完善,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具体、合理、可行,工作计划安排基本科学的得4分;供应商实施方案缺乏合理性,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不足,针对性有待提升,工作计划安排待完善得1分;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10 |
1 | 技术方案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关键问题制定对策、处理措施准确全面、具有实际指导性进行综合评价: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细致、突出关键技术问题、深入细致研究、制定详实可靠的解决方案得10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关键技术问题明确、细致研究、制定可靠的解决方案得7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详细、列明关键技术问题、仔细研究、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得4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简单、基本列明潜在技术问题、解决方案较为单一得1分;未针对对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1 | 技术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工作开展的内部管理机制、资源调配整合、数据保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有严格的内部管理机制、全力投入技术保障力量、资源调配整合力度到位、工作流程科学严谨、数据保密制度规范详尽得10分;有全面的内部管理机制、投入技术保障力量、资源调配整合完备、工作流程完整、数据保密制度基本规范得7分;有详细的内部管理机制、投入技术保障力量、资源调配到位、工作流程科学可行、数据保密制度健全得4分;内部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各项责任制度未落实到个人、投入基础的技术力量、资源可供调配整合、数据保密制度基本健全得1分;岗位设置不合理、无部门职责、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得分。 | 10 |
1 | 技术方案 | 根据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组成情况,从学历、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项目组成员从业经验丰富、功底扎实、满足实际服务需求,得6分;项目组成员配备充足、部分人员具有从业经验、基本满足服务需求的,得4分;项目组成员配备有待完善、人员从业经验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1 | 技术方案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后续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分:服务承诺内容具体、全面周到,服务响应快,切实可行,充分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服务承诺不够周到,承诺的服务内容、响应速度尚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无内容不得分。 | 2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合格标准 | 是否符合要求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 | |
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担保函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提供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缴纳税收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 提供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8 |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
9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提供了“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 | |
10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时,本条不适用。 | 提供了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 |
11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供应商提供了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 |
结论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论(√/×)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人名章的 |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公平竞争 |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附注 | ||
报价修正 |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要求确认修正后的报价。 | ||
其他无效情形 |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
备选方案 | 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 | ||
投标内容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 ||
是否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 不允许 | ||
技术响应(服务标准) | 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无重大偏差。 | ||
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付款方式 | 磋商文件不允许偏差时,响应文件无负偏差。 | ||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
序号 | 评审办法条款号 | 评审办法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一 | 资格审查 | ||
1 | |||
2 | |||
... | |||
二 | 符合性审查 | ||
1 | |||
2 | |||
... | |||
三 | 评审标准 | ||
1 | |||
2 |
序号 | 名称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
企业名称 | 成立日期 | |||||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 |||||
批准登记机关 | 组织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期限 | |||||
资质类型 | 资质等级 | |||||
主营业务 | ||||||
地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行号(如有) | ||||||
银行账号 | ||||||
电 话 | 传 真 | |||||
邮 箱 | 邮 编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学历 | 执业资格证书(如有) |
项目主笔人 | |||||
……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年龄 | 拟任职 | 单位任职时间 | ||||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及取得的专业认证情况: | ||||||
参加过的主要项目 | 担任职务 | |||||
1.业主单位名称2.项目名称3.合同金额4.业主联系方式 | ||||||
1.业主单位名称2.项目名称3.合同金额4.业主联系方式 | ||||||
…… |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价 | 使用单位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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