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hny-2024-1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勇斌0991-2365975
招标代理机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0
公告正文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重卡维修站新建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重卡维修站新建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重卡维修站新建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重卡维修站新建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4-137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重卡维修站新建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项目为重卡维修站新建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新建办公楼建筑面积:4484.47㎡,地上3层。
工程地点: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重卡维修站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资金来源:招标单位自筹
现场情况:施工现场“五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入,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水、电源点安装计量装置使用,按月或最终计量结算。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人提供全套电子版图纸。
施工内容包括: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拆除、室内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改造、消防系统改造及安装、卫生间装修、电气照明、轻质隔断安装、吊顶安装、墙体改造、墙面装饰、地面处理、保洁与验收、保修与服务等施工内容;具体如下:
1、硬装部分(信息调度室除外):
1.1地面瓷砖铺贴、美缝、新建地台、木地板安装、防水处理等;
1.2墙体改造、墙面粉刷、墙纸、壁画、墙面装饰、柱面装饰、包管子、轻质隔墙、成品玻璃隔断、渐变玻璃隔断、成品门、钢化玻璃门、防盗门、防火门、五金、门锁、智能锁、窗户改造、包暖气、大理石台面、踢脚线等;
1.3石膏板造型吊顶、顶面粉刷、软膜天花吊顶、金属扣板吊顶、铝方通吊顶、吊顶开洞、进回风口及检查口预留、窗帘盒制作、书柜制作、轨道及安装等;
1.4卫生防水、地台、贴砖、上下水改造、隔断及安装、洁具及安装等;
2、电气改造(信息调度室除外):
2.1室内线路敷设、桥架安装、开关插座及安装、灯具及安装、消防电气改造及安装、空调改造及安装等;
2.2室外电气(空调电缆安装及接入)、变配电室、供电干线、电气动力、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等安装改造施工;
2.3软装部分:窗帘、墙面装饰画等;
3、设备:室内消防系统(包含消防管道、消火栓、火灾报警、声光报警等安装改造施工)。(具体详见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图)
4、办公室一层信息调度室地面、墙面、吊顶做法取消(由信息调度系统施工单位负责装修施工)。
备注:4.1要求每个装修区域需设置样板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组织后续施工。
4.2办公楼装修施工期间楼内所有设施均由施工方负责并做好所有成品保护工作及完工后垃圾清运。
4.3办公楼原有部分消防系统设施需改造施工,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为准,原有材料利用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
1、注册资金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提供同类项目近三年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有效业绩证明,另请提供客户的使用评价反馈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5、通过广汇能源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报价内容。
6、不允许转包、分包。
7、投标人单位专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踏勘现场及技术交流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hnygf.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加盖公章须带防伪编码,如无防伪编码请在注册登记所属地备案机关开具证明材料。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与注册上传资质一致。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8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60000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购买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10月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下午15:30-19:00。
通过登录广汇能源电子采购网(http://zc.ghnygf.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774076769@qq.com,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580元/份)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60000元)
开户名: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哈密百花路支行
账号:3011002319100006393
行号:102884000090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说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另单独提交保证金银行回复复印件、清晰完整的银行转账账号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8: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2: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本项目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实物支付。
十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并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在开标前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并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需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专业资质、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到现场参加投标,开标现场查验。如未携带或与提交资料不符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
十三、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四、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梁勇斌    电话:0991-2365975
技术联系人:韩国君    电话:18399865465  
注册联系人及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薛淑粉   电话:18193385485
十五、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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