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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灌江大道(G228至高港桥段)道路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灌江大道(G228至高港桥段)道路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灌江大道(G228至高港桥段)道路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分包招标书 编号:灌江大道项目【2023】FBZB-006 第一章招标公告 我公司中标承建灌江大道(G228至高港桥段)道路工程,其中部分工程需进行施工分包,诚邀合格协作队伍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1. 分包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工业经济区 2. 分包工程概况:灌江大道(G228至高港桥段)道路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具体详见招标工程细目清单) 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计划总工期:92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项目指令为准。 4. 工程说明:本工程计量规则详见招标工程细目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中铁二局施工分包准入证或具备办理施工分包准入证的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证明 3、本分包工程要求的达标分包企业资质为: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 4、投标人纳税人身份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5、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特殊要求。 6、投入资源要求:需满足施工需求。 7、企业及实际负责人信誉要求:未被纳入中铁二局及中国中铁协作队伍黑名单管理。 8、其它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9日 2、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工业经济区中铁二局项目部 3、招标联系人:余亚军; 联系电话:18782985639。 4、报名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资料、施工分包准入证(如有)复印件等资料,(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须现场交给招标联系人。 4、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向招标联系人现场获取,也可以索要电子文档。 5、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费用。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上午09:00 五、开标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工业经济区中铁二局项目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要求及说明 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本工程禁止转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分包资格,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注销准入证、纳入中铁二局及中国中铁协作队伍黑名单管理。 三、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要对影响报价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自行查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投标函(格式附后); 2. 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 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细目清单》格式); 4. 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中铁二局《施工分包准入证》原件); 5. 业绩及诚信证明; 6. 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单位认为需提出的其它资料; 2. 投标单位应提交一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封口须加印,封皮上注明“灌江大道(G228至高港桥段)道路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分包投标文件”; 3. 投标单位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表格,表格内容不得更改; 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以下简称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 5、填写投标文件时,如有修改,则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6、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所需费用自理。 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经评委会审定视为作废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密封的; 3、未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的;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 1、投标人的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不得明显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每项单价均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明显低于该项目的成本价; 4、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种临时设施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等辅助工程内容以及各种管理费、劳动保险费、风险费、税金、规费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如没单独报价的,视为包含在所报的总价内。 八、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及原则 1. 资格审查: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资格审查记录表》)。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的,该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处理; 2. 评标小组对照分包招标评分表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分,出具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单位及候选中标单位。评标领导小组审定后决定中标单位。 灌江大道(G228至高港桥段) 道路工程F+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3年9月25日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二)授权委托书(附后) (三)工程细目清单报价表 (四)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资源表 (五)类似工程业绩情况 投标函 致: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 1. 根据贵方分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灌江大道项目【2023】FBZB-005的《灌江大道(G228至高港桥段)道路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分包招标书》,经我方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元)投标总价或附件《工程细目清单》所报单价,并按施工图纸、合同条款、规范标准及贵公司提供的其他招标资料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 我方资质为,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工程不转包。 3. 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身份证号为本工程实施代表,拟派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持证技术工人和投入机械设备详见附件《拟投入主要人员设备资源表》,在本工程结束前不予变更。 4.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书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至期开始和投标有效期3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理解你们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他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5. 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系注册于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的投标事宜,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手机: 固定电话: 邮箱: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资源表
类似工程业绩情况
第五章 评标文件样式
招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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