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房运营服务托管与中央空调(直燃机)运营服务托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fk(z)2023-09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徐帅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梦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房运营服务托管与中央空调(直燃机)运营服务托管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Z)2023-092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房运营服务托管与中央空调(直燃机)运营服务托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房运营服务托管与中央空调(直燃机)运营服务托管招标项目。1、提供制冷、采暖、蒸汽。2、运行操作及管理要求。3、中央空调机房及锅炉机房系统设备保安。4、中央空调使用巡查管理。5、中央空调系统及锅炉系统水质管理。6、中央空调末端设备管理及维护保养。7、机房系统的设备维护保养。8、冷却塔维护保养。9、协助结算机房系统所需的能源。10、主机及输配系统升级改造。11、门诊楼氧气系统设备运行监管。12、全院生活用水系统运行监管。13、门诊楼手术室负压吸引系统运行监管。14、全院给排水日常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乙方运营达标,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可延续合同期,但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联系方式:徐帅 024-23243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吴梦、夏波、陈雪婷024-2285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梦、夏波、陈雪婷
电 话: 024-22853199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房运营服务托管与中央空调(直燃机)运营服务托管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Z)2023-092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房运营服务托管与中央空调(直燃机)运营服务托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锅炉房运营服务托管与中央空调(直燃机)运营服务托管招标项目。1、提供制冷、采暖、蒸汽。2、运行操作及管理要求。3、中央空调机房及锅炉机房系统设备保安。4、中央空调使用巡查管理。5、中央空调系统及锅炉系统水质管理。6、中央空调末端设备管理及维护保养。7、机房系统的设备维护保养。8、冷却塔维护保养。9、协助结算机房系统所需的能源。10、主机及输配系统升级改造。11、门诊楼氧气系统设备运行监管。12、全院生活用水系统运行监管。13、门诊楼手术室负压吸引系统运行监管。14、全院给排水日常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乙方运营达标,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可延续合同期,但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联系方式:徐帅 024-23243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吴梦、夏波、陈雪婷024-2285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梦、夏波、陈雪婷
电 话: 024-2285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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