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17999
预算金额2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志雄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17999 (三)预算金额:289,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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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内容:运维内容信息化项目:服务方式包 括:7×24小时热线支持、7×24小时响应现场支 持、7×24小时远程服务、二线支持现场服务、法 定工作日5*8小时驻场运维服务。服务商对该项目 所涉及的网络和信息安全设备主要提供以下保修维 护服务: 1.保障视频会议系统正常、持续、稳定运 行,并在会议系统使用时全程安排至少1名工程师 负责现场保障。 2.定期对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进行日 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区司法局的网络和信息安全 设备状况进行全面的评估检测,包括使用工具扫描 及手工检测等。对网络和信息安全设备的日志进行 分析检测,科学地预测和掌握主机应用系统的性能 状态,以保证能适时提出合理的扩充和升级计划,经用户方同意后予以实施,使网络硬件设备能够满 足不断增长的业务应用需要,提出系统加固建议以 及相关的应急措施。发现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 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 3.负责日常检查办公政务网 和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内网防火墙、路由器、网络交 换机、光纤交换机等设备的网络通讯状况、数据指 示灯状况、交换机端口及网线状况、状态灯、连接 线等状态是否正常,确保办公政务网和司法行政系 统政法内网网络正常运行,如果不正常则须及时处 理并记录情况。 4.当设备出现硬件故障时,对损坏 的硬件提供迅速定位、提请购买配件申请报告给用 户进行配件购买、更换。 5.提供电话或现场技术咨 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6.对信息系统所涉及的通信网 络进行安全建设,涉及内容包括通信过程数据完整 性、数据保密性、保证通信可靠性的设备、通信网 络的网络管理等,提高对安全事件的处理能力。远 程视频督察项目:针对南沙区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 察系统过保的硬件设备包括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南沙 区9个镇街司法所、1个社区矫正中心、1个港澳青 年创新创业法律服务支援中心、1个涉外法律服务 中心约100余个监控点位、1套点名系统、1套大屏 显示系统、社区矫正中心的智慧矫正相关信息化设 备、办公政务网和司法行政政法内网相关网络设备 提供运维服务,主要包括对设备硬件提供的各种运 行支持和维护维修服务、其他配套硬件设备日常维 护保养服务以及故障应急处理以及主件维修、更 换、设备零配件、备件提供。本项目维护包含与南 沙区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息息相关设备、电 源、综合布线的日常维护,保障不影响本项目涉及 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故障设备需要更换零配件或经 检测确认无法修复(服务商必须出具厂家证明),需提供相应的零配件及设备的报价清单,并及时向 项目单位汇报,经项目单位审核同意,服务商应提 供零配件以及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 设备替代使用。零配件、备件所需费用在设备维保 费用中解决,采用按实结算的方式,超出部分由项 目单位另行支付。设备备件提供、主配件更新维护 由运维方提供,备件产权属于业主方,运维方对备 件和维修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 需求详细说明:为南沙区司法局提 供信息化硬件运维 服务1289,000 项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11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第2页-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刘志雄 39910503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 2024年07月11日 -第3页-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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