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万河、白羊魏家场、高梁五梁桥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59.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开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万河、白羊魏家场、高梁五梁桥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招标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答疑

现将重庆市万州区天城万河、白羊魏家场、高梁五梁桥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招标质疑问题统一答复如下:

问题.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11/t20241107_13779334.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务所在区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企业在本辖区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205/t20220524_10745893.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本市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且不得在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09/t20240903_13586270.html)、渝建管〔2023〕131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306/t20230628_12103315.html)、渝建管〔2023〕212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10/t20231007_12400715.html)、渝建管〔2023〕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01/t20230120_11530637.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入渝报送的市外企业就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假如提供“虚假不实承诺”参与了投标又不是前三名,评标专家、业主、监督又没及时发现,又该怎么处理呢?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补遗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万州区天城万河、白羊魏家场、高梁五梁桥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分别位于天城街道万河村、白羊镇魏家场社区、高梁镇五梁桥社区,包含综合用房、格栅调节池、组合池、干化池、计量槽、一体化泵站、电气工程、工艺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管网工程等。

现修改为: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规模为120m³/d,配套新建DN300HDPE污水主管3.275km,DN200UPVC支管1.3km,DN100UPVC支管2km;新建2座污水处理站,规模合计400m³/d,其中300m³/d污水处理站1座,100m³/d污水处理站1座,配套新建DN300HDPE污水主管5.637km,DN200UPVC接户支管2.5km,DN100UPVC接户支管3km,采用A²0处理工艺,出水执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21)表2一级标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中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发布的按 2024 年第10期《万州区建筑工程常用材料价格》公布的万州区 2024 年9月建筑工程常用材料信息价及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不含税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均参照预算答疑中的不含税材料价及当前市场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现修改为: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发布的按 2024 年第11期《万州区建筑工程常用材料价格》公布的万州区 2024 年10月建筑工程常用材料信息价及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不含税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均参照预算答疑中的不含税材料价及当前市场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4.1 变更估价原则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100%。

人工价格:按2024年第10期《万州区建筑工程常用材料价格》上发布的人工信息价执行。(2)材料价格:按《万州区建筑工程常用材料价格》2024年第10期万州区不含税信息价格,《万州区建筑工程常用材料价格》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不含税信息价计算,《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材料单价的最低值执行,以上均无法确定的材料价格按不含税市场价确定。③《重庆工程造价》2024 年第 10 期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全过程控制单位、监理人、发包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认质核价确定的价格不下浮。若承包人使用前未申报但在结算时申报有需核价的材料,有定额基价的按定额基价计算,无定额基价的按结算审核单位核实的市场价执行。

现修改为: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100%。

(1)人工价格:按2024年第11期《万州区建筑工程常用材料价格》上发布的人工信息价执行。

2)材料价格:按《万州区建筑工程常用材料价格》2024年第11期万州区不含税信息价格,《万州区建筑工程常用材料价格》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不含税信息价计算,《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材料单价的最低值执行,以上均无法确定的材料价格按不含税市场价确定。

③《重庆工程造价》2024 年第 11期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全过程控制单位、监理人、发包人根据市场行情认质核价确定,认质核价确定的价格不下浮。若承包人使用前未申报但在结算时申报有需核价的材料,有定额基价的按定额基价计算,无定额基价的按结算审核单位核实的市场价执行。

4、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2595722.06元(大写:壹仟贰佰伍拾玖万伍仟柒佰贰拾贰元零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323396.3元。现将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预算答疑予以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招 人: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开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22




[5001012024112200105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图纸答疑(预算).pdf
施工图11.20(最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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