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服务遴选项目(第二批)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服务遴选项目(第二批)项目编号:JMSY20230001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服务遴选
项目(第二批)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SY20230001
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服务遴选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按各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各项目对应的资质分别如下:
项目1:响应人经营范围应包括平面设计、3D设计、园林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设计、印刷、喷绘、雕刻、广告灯箱及各类广告需要的灯光制作、各类媒体投放、各类广告字体制作、画报喷印、旗类展架条幅、车体墙体广告等其中之一;
项目2:响应人营业范围应包括空调安装、空调维修、家电维修等其中之一。
项目3:响应人营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施工、工程维修、不锈钢安装、门窗工程等其中之一。
项目4:响应人营业范围应包括建筑防水、建筑补漏、建筑加固补强等其中之一。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响应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响应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若分公司响应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如为响应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
五、评标时间
时间:2023年3月1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08:30-9:00(北京时间)。
八、联系信息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
联系方式:0750-3509390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年3月9日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服务遴选
项目(第二批)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SY20230001
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院内服务遴选项目(第二批)
项目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单位数 | 备注 |
1 | 院内广告宣传服务 | 负责院内广告宣传标识制作、安装等 | 3 | 服务资格遴选,服务期2年 |
2 | 院内空调维修服务 | 负责院内空调维修服务。 | 3 | 服务资格遴选,服务期2年 |
3 | 院内零星维修服务 | 负责院内零星基建维修(含应急抢修、不锈钢维修服务等) | 3 | 服务资格遴选,服务期2年 |
4 | 院内专业防水补漏服务 | 负责院内建构筑物的防水补漏服务。 | 3 | 服务资格遴选,服务期2年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按各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各项目对应的资质分别如下:
项目1:响应人经营范围应包括平面设计、3D设计、园林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设计、印刷、喷绘、雕刻、广告灯箱及各类广告需要的灯光制作、各类媒体投放、各类广告字体制作、画报喷印、旗类展架条幅、车体墙体广告等其中之一;
项目2:响应人营业范围应包括空调安装、空调维修、家电维修等其中之一。
项目3:响应人营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施工、工程维修、不锈钢安装、门窗工程等其中之一。
项目4:响应人营业范围应包括建筑防水、建筑补漏、建筑加固补强等其中之一。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响应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响应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若分公司响应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如为响应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
五、评标时间
时间:2023年3月1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后勤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08:30-9:00(北京时间)。
八、联系信息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61号
联系方式:0750-3509390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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