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ZJB04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ZJB04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长
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2】305号)批准建设,施
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施工图
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2023】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贴及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90,招标人为长春市高等级公
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1)高速公路主线
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主线全长140.043
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设特大桥1
0306米/3座、大桥5487.5米/20座、中桥1761米/26座、小桥168米/8
座、涵洞179道,互通立交12座、分离立交21座、通道77道、天桥47座,服务区3处、停车区2
处、管理分中心1处、管理处2处、养护工区3处、收费站9处。
路线起于长春绕城高速与G102交叉处附近,设龙湖枢纽互通与长春绕城高速转换,
设兴华互通与兴北大路衔接,路线向东北,经卡伦湖街道、龙嘉街道,在双丰村东南跨越
饮马河,在苇子沟街道北设月明楼枢纽互通与在建的长春都市圈环线高速交叉,后继续
向东北,经城子街街道、上河湾镇,在朝阳乡东北跨越松花江,经秀水镇、闵家镇,止于榆
树市西北双井村北侧,设置万隆枢纽互通与铁科高速转换。
(2)连接线
①九台连接线1:路线全长2.53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
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5米。设大桥147米/1座,平面交叉3处。
②榆树连接线1:路线全长4.66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
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5米。设小桥19米/1座,涵洞5道,平面交叉6处。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房建工程、外电工程、
公铁立交桥工程(仅涉铁桥孔)施工监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
2.3监理服务期限
3
监理服务期预计为1787日历天(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其中:施工计划工期为2023年12月10日~2026年10月31日
105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731日历天(24个月)。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含管线迁改)、外部环境(含发现文物)、
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监理费用不另行补偿。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建设地点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4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应设
立工地试验室(监理人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应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
资质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否则监理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
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监理标段划分及建设地点如下:
监理 标段 | 对应 施工标 段 | 起桩号 | 长度 (KM) | 建设地点 (吉林省) | 主要工程内容 |
ZJB01 | SG01 | K0+000~K4+248.676 | 4. 249 | 长春市 (经开区) |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环 保绿化、机电预埋管线及基 础 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
ZJB02 | SG02 | K4+248.67~K66+518.0 24及九台连接线1 | 62.27 | 长春市 (九台区) |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环 保绿化、机电预埋管线及基 础 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
ZJB03 | SG03 | K66+500~K103+256 | 36.756 | 长春市(九台 区)、德惠市 |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环 保绿化、机电等工程的施工 |
JD01 | 机电工程 | 140.043 | 全线 | 监 理。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环 | |
ZJB04 | SG04 3 | K103+256K140+024.7 及榆树连接线1 | 36.77 | 榆树市 | 保绿化、机电预埋管线及基 础、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 工监理。 |
JT01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140.043 注:由ZJB03标段负责全线监理合同段的组织、协调工作 | 施 全线 |
(涵盖监理会议的组织、监理表格的统一、
各种统计报表、竣工文件的汇总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
力: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4
ZJB01 | 具备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近五年内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施工监理 业绩不少于5公里 |
ZJB02 | 具备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近五年内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施工监理 业绩不少于60公里 |
ZJB03 | 具备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及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 近五年内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施工监理 业绩不少于35公里 |
ZJB04 | 具备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近五年内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施工监理 业绩不少于35公里 |
有效业绩的确定:2018年1月1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的国内新建或改扩
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业绩(监理内容中应至少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三类工程中的一类)
且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已建监理
业绩。长度按全幅公路计算(半幅按二分之一折算;只计高速公路主线,连接线及辅道、匝
道等不计),同一公路项目或同一公路监理标段不得重复计算);养护工程(如大中修、改
造、更新、升级、提升、完善、整治、维护、维修、病害防治等)及国外工程监理业绩无效。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监理业绩为准(ZJB03标段)。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已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
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仅ZJB03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联合体各方)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承担除机电工程以外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只能承担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3)联合体各方(含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
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
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次监理招标ZJB01~ZJB04标段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以投标文件实际递
交为准,即投标人只能提交ZJB01~ZJB04标段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
5.
电子化招投标相关要求
5.1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在“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公路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及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公告”,投
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完成省公路信息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咨询电话17390034
503.
5.2本次全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5.3
本次招投标使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全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2022>5 号)文件。
5.4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
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5.5一体化平台实现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
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
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
锁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数字证书CA
锁。一体化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431-82752720。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
2023年11月17且,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
n/EpointSSO/memberLogi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2本项目的变更、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等信息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
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否则出现一切后果
由投标人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ZJB03标及ZJB04标为2023年12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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