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78.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磊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郧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荣1899594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7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HBSY-202301QG-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01QG-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十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十开经审批{202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郧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
建设规模:1、拆燃气管道的拆除及恢复工程。对拟改造小区原管线进行拆除、路面进行拆除和恢复。拆除及恢复水泥砼道路约6763㎡、拆除及恢复沥青道路约11384㎡、拆除砖石砌体约2120m3、拆除混凝土障碍物约3392m3、沟槽开挖约5766m3、户外管线拆除约 65.51km、户内管线拆除约11.17km。2、户外管线安装工程。安置庭院埋地管PE管(DN63、DN90)20.034km,架空管(DN40、DN50、DN80无缝钢管;DN40、DN50镀锌钢管)31.376km,楼栋立管(DN25镀锌钢管)17.556km,立管支管(DN15、DN20、DN25镀锌钢管)7.744km。并安装管道连接部件(热熔弯头、阀门)、固定式分隔栏、地面警示牌、标志桩、警示带、燃气调压器、防雷接地等设施。3、户内管线安装工程。安装户内镀锌钢管(DN15、DN20)2.318km,金属波纹管DN15约3850根,表后自闭阀3850个,表前双用防盗式球阀1925个,并配备燃气表(物联网表)1925 块、紧急切断阀1925个、空气采样型探测器1925台、燃气气嘴等设施。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2-20
合同估算价:1878.5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公用管道。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要求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五大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C 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设计: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燃气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业绩: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以下任意一项业绩:①投资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燃气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注:提供项目合同);②投资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燃气类似工程业绩(注:提供项目合同);③投资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燃气类似工程 EPC总承包业绩(注:提供项目合同);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4)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由牵头单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统一上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代理机构:
湖北郧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中路83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香格里拉马街2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磊
联系人:
杨荣
电话:
0719-8319627
电话:
189959416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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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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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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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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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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