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第一医院
乙方:福州菁麟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GX[GK]2018001的福州市第一医院核医学信息系统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行业应用软件 | 核医学信息系统 | 1 | 批 | 国内 | 290000 | 290000 | 麦迪克斯 | MEMRS | ||||||
合计: | 29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元(¥2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付款90%、余款在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付清。。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所有货物在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基础上,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分的检验。 6.1.2验收程序和方法 (1)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设备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第3.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2)中标人自检 产品在采购人规定的安装完毕后,中标人需派有技术人员对产品的性能进行自检,直至全部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过程中的有关记录。 (3)最终验收 中标人自检后,中标人与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综合集成系统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有权随机对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样检验,检验中被破坏的货物价款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费用:在自检以及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6.1.3技术资料要求 3.3.1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壹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A.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B.产品验收标准 C.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D.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技术资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全部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
2 | 10 | 验收合格后,设备正常运行12个月后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完全终结之日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5%,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5 %。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 10.1.2 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若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05%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 任何一方中途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为本项目提供1年免费维保服务: 1、系统安装及调试 1.1、中标人应负责将系统初验收合格后,运至用户所在处并提供系统所需设备的免费安装调试。 1.2、中标人在系统安装前应派员进行实地勘察,设 计安装调试方案,确保有关线路设 计合理、运行可靠、维护方便。 1.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安装调试,用户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1.4、安装调试到位后的系统由中标人及用户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1.5、系统验收前,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1.6、中标人向用户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线缆、配件、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1.7、中标人在用户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2.1服务响应时间: 应配备相应的工程师,能够快速响应用户的服务要求,对于非设备性故障或一般性故障以及电话技术咨询。 2.2保修期内的服务: 对于设备及其它产品,在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如机械性损伤等)、不可抗力外,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将免费维修、更换、安装、调试。 系统安装完毕后3个月内应有1名工程师负责维护和协助管理系统。 2.3备件服务: 长期提供维修零部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可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的配件我方在接到通知后不超过7天即可送达买方; 如果维修时间超过一周,应将提供备用设备给医院开展工作,直到原设备维修好能正常使用。 超过保修期后,应提供的维修及原厂家的零部件费用,只按成本价收取。 2.4保修期后的服务: 在系统免费维护期过后,应继续为本项目提供长期优惠的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支持、硬件的升级、故障的快速响应及相关人员的技术咨询。 维修过程中所需的配件我方在接到通知后不超过7天即可送达买方。 本次招标系统终身维护、免费将系统版本升级为最新版本。 维修服务只收取维修成本费。 2.5故障的检测与排除: 系统所有故障问题的检测和恢复均由中标人联系厂家负责,并作现场测试和恢复。 系统设有远程监控系统,系统工程师应随时来检查测试系统,预防故障的发生。 2.6文档归纳与整理: 为方便系统的维护,应免费提供详细的软件说明书、使用手册、简明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等文档资料。并在系统验收后提供各种设备的详细文档。 2.7 应定期走访、回访与关怀服务 14.2免费期后每年的维护费按本系统的中标价的8%收取. 14.3乙方承诺无偿向医院、省市卫计委与医疗大数据办开放接口并上传数据,无条件免费实现与CA电子认证系统的对接;承诺无条件按医院的集成平台标准要求,改造系统。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市第一医院 | 乙方: | 福州菁麟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 住所: |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儒江东路136号阳光城世纪广场办公楼B#楼17层19办公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刘爱民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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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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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259060812 |
联系方法: | 1528008367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023309600153132 |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