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s23-01-01b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潍坊市清平路上跨胶济线、胶济客专立交桥工程施工总价承包二次招标公告SG-1

潍坊市清平路上跨胶济线、胶济客专立交桥工程
施工总价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S23-01-01B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潍坊市清平路上跨胶济线、胶济客专立交桥工程已由《关于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站南广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潍发改投资〔2019〕352号)和《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潍坊市清平路上跨胶济线和胶济客专修建立交桥有关意见的复函》(济铁涉铁函〔202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全部使用地方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施工图审查已合格,施工图预算已批复,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由于一次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上跨胶济线K182+294、胶济客专K182+310。
建设规模:1.新建清平路上跨胶济线、胶济客专2×120m预应力斜拉转体桥(起讫桩号⑭~⑯,公路里程K0+874.5~K1+114.5)。2.新建清平路上跨胶济线、胶济客专立交桥3×35m预应力砼连续现浇箱梁引桥(起讫桩号⑯~⑲,公路里程K1+114.5~K1+219.5)。3.新建胶济铁路以南及以北规划支路(道路规划红线为15m,其中两侧人行道宽3m,中间车行道9m,道路设计范围A0+000~A0+494.412)。4.下穿胶济线K182+134和胶济客专K182+160既有铁路盖板箱涵改造(设计范围A0+210~A0+325.631)。5.施工图设计范围内铁路四电迁改和保护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潍坊市清平路上跨胶济线、胶济客专立交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施工。
招标内容:包括第二章(路基);第三章(桥涵);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第十二章(总承包风险费)。
计划工期:54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单跨80米及以上的上跨铁路预应力混凝土转体斜拉桥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电务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且交付使用后运行情况良好。能够全面协调涉及的地方和铁路相关单位及部门间的业务关系。
(3)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有效注册,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以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3.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3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国铁集团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4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投标人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3年2月15日9时至2023年2月20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nggzy.ji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CA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jnggzy.jinan.gov.cn/col/col57491/index.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提交的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时至2023年3月9日9时3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nggzy.jin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递交方式: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签到。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单独密封,仅存档)递交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2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非运输企业时,可提交由集团公司授权经营开发部开具的投标保证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
5.3(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保函、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B)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nggzy.jinan.gov.cn/)、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单位:济南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地址: 济南市车站街171号
地址:济南市车站街30号
邮编:250001
邮编:250001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韩勇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黄建群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808932612
电话:13553173819
传真:0532—82088370
传真:0531-82422800
电子邮件:13540928@qq.com
电子邮件: 308284554@qq.com
帐户名称: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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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建行铁支济南站前广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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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370501615502000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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