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吉林省-GY-ZL[2024]024号
项目名称 |
长春大学快递驿站场地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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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吉林省-GY-ZL[2024]024号 |
披露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7月12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7月18、19日,标的所在地。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罗先生 |
电话 |
18943636364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0431-81866988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09时00分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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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新点软件4009980000 |
电话 |
0431-82752713 |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长春大学快递驿站场地租赁 项目通过 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长春大学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否 |
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拟出租标的为长春大学位于南院校区、北院校区的空场地2处。 标的:南院:位于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 (证载地址: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有土地证,权证号:0160311,证载用途:科教用地,证载面积23678平方米,出租面积约130平方米。 北院:位于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证载地址:朝阳区6543号),有土地证权证号:040002618,证载用途:科教用地,证载面积128240平方,出租面积约40平方米 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请各意向承租人在竞买前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旦成交,不能撤销;即以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价格不再作调整。如成交后不能按时交纳尾款或签署租赁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租后的用途:仅限经营快递。 三、出租期限:三年 四、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按照年租金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租金按年缴纳,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到学校财务账户,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需提前一个月交到学校财务账户。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 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表。 六、承租相关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条件;无重大违法和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条件。 2.为保证校内快递集中收发,投标人须有不低于5家快递资源进校园的整合能力,需提供投标人与快递公司合同。 3.中标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转租或转包运营。 4.中标方自行搭建安装快递储存的彩钢房等;中标方在指定地点放置快递柜前,须提前向学校提交放置快递柜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5.中标方作为安全主体责任人,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和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学校无关,所有责任及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6.不得使用明火,中标方按消防管理规定的要求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做好消防安全,服从学校各管理部门的管理。 7.中标方自行承担建设、经营期间发生的电(自行负责安装符合学校要求的卡式计量设备)、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费用。 8.租赁税费由学校承担。 9.投标商在开标前可按照学校指定时间察看项目场地。 七、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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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
长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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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住 所 |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
法定代表人 |
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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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814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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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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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常委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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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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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名 称 |
吉林省教育厅 |
批准内容 |
同意 |
四、交易条件
交 易 条 件 |
公 告 期 |
10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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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周期 |
90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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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 |
4.964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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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详见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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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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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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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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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吉林省-GY-ZL[2024]024号001 |
长春大学快递驿站场地租赁 |
[吉林银行长春吉政支行(8914219965888888-20240711006)]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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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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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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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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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吉林银行长春吉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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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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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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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
出租资产名称 |
权证号 |
坐落位置 |
目前状况 |
出租面积(㎡) |
证载用途 |
出租期限(月) |
挂牌价(万元)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租金交纳方式 |
租金调整约定 |
标的交付时限 |
附属设施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秒) |
备注 |
1 |
长春大学快递驿站场地租赁 |
0160311040002618 |
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
闲置 |
170 |
科教用地 |
36 |
4.964 |
12 |
1.2 |
按年支付 |
不变 |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
|
0.49 |
2024-07-12 09:00:00到2024-07-29 09:00:00 |
2024-07-29 09:00: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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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南院快递点场地2.jpg
北院快递点场地.jpg
南院快递点场地.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