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杜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工020-832927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4
公告正文
城投充电站项目(洲头咀、南方基地二期)充电设备
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城投充电站项目(洲头咀、南方基地二期)充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6-440100-44-03-0053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投充电站项目(洲头咀、南方基地二期)充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城投充电站项目(洲头咀、南方基地二期)充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2.1.2项目代码:2016-440100-44-03-005316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厚德路洲头咀地块(洲头咀码头东北侧)、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街道高唐路333号中国移动南方基地办公楼地面停车场(充电桩)。
2.1.4工程建设规模: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本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
本次计划采购直流充电设备7套,其中60kW单枪一体式2套,480kW分体式5套,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含保险)、充电桩产品责任险、调试、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操作和维修人员的培训等。(技术参数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
直流充电设备(分体式)由主机和终端组成,一个主机可配多个终端。其中超级快充终端单枪最大功率480kW,最大电流600A,最高电压1000V,以下简称超充终端;一般快充终端单枪最大功率180kW,最大电流250A,最高电压1000V,以下简称快充终端。本项目涉及产品功率规格要求如下:
表1  功率规格清单
规格序号
主柜规格
模块功率
快充终端数量(双枪)
快充终端数量(单枪)
超充终端数量
(单枪)
1
480kW
480kW
3
1
1
2
480kW
480kW
3
0
1
3
480kW
480kW
2
1
1
4
480kW
480kW
6
0
0
5
60kW(单枪一体机)

表2  终端规格清单
终端名称
最大功率
最大电流
最高电压
枪线长度
快充终端
180kW
250A
1000V
3.5m
超充终端
480kW
600A
1000V
3.5m

(1)充电桩安装调试服务:
设备供应商提供模块主柜和充电终端的安装基础图纸。由招标人选定的施工方完成基础施工后,设备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整体安装(包含主柜固定安装、终端固定安装(含枪线)、主柜终端之间的线缆(线缆规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及铺设、设备调试等),上电调试充电桩设备达到可运营状态。
(2)质保要求:
对象
质保要求
整机(不含充电枪)
5年
快充枪
5年
超充枪
5年
超充冷源
5年

2.2.2 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2.2.3 交货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厚德路洲头咀地块(洲头咀码头东北侧)、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街道高唐路333号中国移动南方基地办公楼地面停车场(充电桩)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2.4 交货期:设备的具体交付时间,应根据每一个充电站场的建设计划设定。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设备需求后,应在30个自然天内,交付设备并完成调试,最终时间以招标人合同约定为准。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要求暂停安装、工期顺延等措施,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要求再调整。
2.2.5 招标控制单价:
规格序号
主柜规格
模块功率
快充终端数量(双枪)
快充终端数量(单枪)
超充终端数量(单枪)
招标控制单价(元)
1
480kW
480kW
3
1
1
327000
2
480kW
480kW
3
0
1
312000
3
480kW
480kW
2
1
1
307000
4
480kW
480kW
6
0
0
312000
5
60kW(单枪一体机)
30000

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投标人负责设备的整体安装(包含主柜固定安装、终端固定安装(含枪线)、主柜终端之间的线缆(线缆规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及铺设、设备调试等),上电调试充电桩设备达到可运营状态。
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运至甲方现场指定地点)、保管、现场培训甲方操作维保人员、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安装、调试、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实物移交、报装、报验并负责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关的所有费用;安装深化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费用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内。
投标人各项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单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 \* GB3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 2 \* GB3 ②投标人必须是充电桩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同一个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③投标人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
3.2投标人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格式)。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公告发布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领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3公告发布日期、投标登记:
4.3.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 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4日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3.2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盖章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0时00分。
5.2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4日10时00分。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4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dpm.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3号馆4楼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020-8306198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联 系 人:邓工、余工
电    话:020-8329278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3号馆4楼
联系人:杜工
电话:020-83061982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的形式提出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3号馆3楼
电话:020-83061993
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递交投标文件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为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检测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母公司包括:            。全资子公司包括:         。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具有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企业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制造商声明函
广州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        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是         的制造商。现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活动,我方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
如被确认为中标人,我方将独立完成            产品的生产及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如出现擅自分包或转包等情形,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我方返还预付款(如有)、赔偿损失。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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