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7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020-817064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小姐1325058254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花地大道以东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花地大道以东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招标代理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概况:对芳村大道东、芳村大道南、信义路共3条道路开展道路状况调查,总长度约4700米,查缺补漏,完善及提升道路设施、绿化,提高居民出行体验。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8207.38万元,建安费6624.45万元。由财政资金安排。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依法组织本项目全过程的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依法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完成招标文件修改及澄清、组织踏勘现场,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预审(或后审)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的发放、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依法发布评标公示、中标公告,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2.服务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完成之日止。
  具体的工作内容、服务期及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237,989.00元(大写:贰拾叁万柒仟玖佰捌拾玖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报价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3.结算方式: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招标代理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公告费、专家评标劳务费、交通费、餐费及与招投标相关工作等各项工作的全部费用,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约定计费基数计算方式和下浮率进行结算,若结算价超过签约合同价,则按照签约合同价包干。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询比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 9 月 29 日至2024年 10 月 9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 9 月 29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 10 月 9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23号一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1706408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9日
附件:花地大道以东道路基础设施治理工程招标代理询比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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