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75 | 宗地总面积: | 6666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华佗大道东、311国道南侧、振谯路以西、人民路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66666.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19924BA0039 | |||
起始价: | 22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4-76 | 宗地总面积: | 3594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科技路东侧、人民路以南、药王大道西侧、利辛路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5945.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4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19924BA0040 | |||
起始价: | 1214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 到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 到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12月16日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两宗地为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不大于5%,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2.如果一家报名,转挂牌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21日17:00。
3.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4.公告两宗地含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
5.出让宗地需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五部门《关于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标〔2022〕60号)和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亳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划等相关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亳资规管〔2024〕1号)要求,竞得人需在两宗地内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民政部门;需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建设不低于15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0平方米,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机构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街道社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配置室内文化活动室和按每千人口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配置室内体育活动室,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文体部门。
6.公告两宗地住宅楼的阳台统一封闭设计,其它未提及要求应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亳州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2024年)》、《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要求执行。
7.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8.公告两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推行“交房即发证”。
9.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两宗地建设周期均为24个月。
10.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11.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10044623975001999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520687781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34001888608053002869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利辛路1号
联
系 人:袁彪
联系电话:0558-5523816/5520602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