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市公安局一批移动终端警务通(手机)及计算机、废旧设备及家具用具、水艇拍卖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2024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宿迁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吴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盛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经理183601899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宿迁市公安局一批移动终端警务通(手机)及计算机、废旧设备及家具用具、水艇拍卖

信息发布时间:2024-02-20 14:10:31 来源: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发布单位:江苏鑫盛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宿迁市公安局一批移动终端警务通(手机)及计算机、废旧设备及家具用具、水艇拍卖(三次)

项目编号

E321301202401001

公告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221

挂牌终止日期:2024228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挂牌期。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宿迁市公安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13000143197686

所在地:宿迁市洪泽湖路152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卖标的权属清晰,委托方对该动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出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宿迁市洪泽湖路152

参考数

一批

其他说明

1.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的评估情况

出让评估价

标的一:移动终端警务通(手机)及计算机43127.9元;

标的二:废旧设备及家具用具124181.6元;

标的三:水艇4374元。

评估机构

江苏和泰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和(2023)评报字HTPG0181

评估基准日

20231021

特别事项说明

一、价款支付方式

1.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3%,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将本次所有拍卖的设备运出场地(提货前移动终端警务通(手机)需进行刷机处理,刷机费用由最终成交的竞买人承担;计算机不含硬盘),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逾期视为放弃中标,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成交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事项说明

1.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本次竞拍标的展示、咨询、勘察时间为1天(2024228日),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拍卖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应主动向出让方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竞拍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出让方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让方、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出让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装运难度、需刷机、后期费用等为由,向拍卖人、出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现场联系人:吴主任15896303339

3.标的款交付后,买受人应在委托方监督下,按照转让方要求5日内将设备运离现场并将现场打扫干净。如未按规定时间运离现场,每天按成交价的1%支付赔偿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委托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人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佣金发票。

6.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委托方负责,由委托方与买受人双方共同签字交接,买受人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三、其他

1.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出让费缴纳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2.转让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转让,竞买人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委托方提出任何要求;

3.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委托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买受人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4、标的一需提供电子相关回收资质,标的二、三需提供废旧物资回收资质。

竞买人须承诺的事项

竞买人须承诺的事项:

1. 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 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 竞买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 竞买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苏和(2023)评报字HTPG0181号。

2.相关审批文件;

3.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2 28 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

6)相关资质证书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标的一20000元;标的二50000元;标的三5000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2 28 1730

3.保证金缴纳方式:

3.1竞买人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江苏鑫盛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市分行;

银行账号:1116020009300636659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买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

4.2 未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

5.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委托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买受人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委托方、拍卖公司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1. 竞价开始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标的一:20242 29 日上午1000

20分钟

2分钟

标的二:20242 29 日上午1030

20分钟

2分钟

标的三:20242 29 日上午1100

20分钟

2分钟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买受人应于:

1、拍卖成交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至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2、拍卖成交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缴清标的成交价款、及总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

3、拍卖人确认成交款到账后3日内,将该款项转至委托人指定的专用账户;拍卖人将成交款转入委托人指定的专用账户后,3日内成交人与委托方签订《买卖合同》,逾期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上述款项须缴至本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江苏鑫盛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市分行;

银行账号:1116020009300636659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受让申请和承诺函》、《合同》为准。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委托方与买受人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委托方:宿迁市公安局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5896303339

地址:宿城区洪泽湖路152

拍卖机构:江苏鑫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8360189938  

地址:宿城区世纪大道92号体育彩票中心4

 

 

 

 

 附表:标的相关信息

标的名称

数量

起拍价(元)

增加幅度()

竞买保证金(元)

备注

 

移动终端警务通(手机)及计算机

一批

43127.9

200或其倍数

20000

该部分移动终端警务通需进行刷机处理,刷机费用由最终成交的竞买人承担。计算机不含硬盘

废旧设备及家具用具

一批

124181.6

200或其倍数

50000

空调、打印机、冰箱、UPS等电子电器设备,铁皮柜、办公桌等家具用具

水艇

 

两艘

4374

200或其倍数

5000

冲锋舟、巡逻艇

附件

1、《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2、《授权委托书》

3、《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规则》

4、《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5、《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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