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凤岗辉大纸品加工店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9月9日,东莞市凤岗辉大纸品加工店根据《东莞市凤岗辉大纸品加工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莞市凤岗辉大纸品加工店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凤岗辉大纸品加工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在东莞市凤岗镇凤岗金富路二巷6号1栋(北纬北纬 22º 44′36.28″,东经114º10′10.42″)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纸制品的加工生产,年产量为240万张;设有员工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2)建设过程情况
建设单位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2441900L2134557XC,并于2024年09月1日委托广东城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凤岗辉大纸品加工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4年07月1日开工建设,2024年07
月10日竣工,建成后进行调试,并开始组织和启动验收工作。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凤岗辉大纸品加工店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东莞市凤岗辉大纸品加工店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项目不设员工食堂,故无厨房油烟产生和排放。
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二)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是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振动噪音、车间通风设备及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声源强度在65~90dB(A)之间。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厂房外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具体的降噪措
施:
①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防震、隔声、消声措施
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②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同时选择距离项目附近敏感点最远的位置;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
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产生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严禁中午12:00~14:00使用高噪声设备,夜间不运行,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