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的结果公告
金额
28.9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1292022acs00068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子东思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358-2864007
中标公司扬州沃联照明有限公司28.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1292022ACS00068
二、项目名称: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 |
200 | 米 | 报价:289500(元) | 扬州沃联照明有限公司 | 高邮市送桥镇郭集工业集中区(槽坊桥北10米) | 91321084MA20PNQ3XP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 | 数量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 |
沃联 | 200米 | 289500(元) | 1.采用Q235钢板制作 2.光源 LED 护栏专用 灯具,铝型材 LED,暖光,3700K 3.所有铁制品经热镀 锌后,静电喷塑 4.安装采用植筋技术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永琴,薛志凌,任虎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3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中阳县凤城北街70号
联系方式:0358-5023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子东思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阳县凤城北街115号
联系方式:0358-2864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58-2864007
附件信息:
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磋商文件(4).doc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磋商文件(4).doc
291.9K
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子东思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项目编号:1411292022ACS0006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
第五部分合同文本29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8第三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2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
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2
预算金额:3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项目编号:1411292022ACS00068一、项目基本情况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1包,供应商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内容;主要内容为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具体明细详见磋商文件;最高限价:300000元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14日(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等的优惠政策;
时间:2022年07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4时30分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
2、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1、供应商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中阳县凤城北街115号
联系方式:0358-5023469地址:中阳县凤城北街70号名称: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8-2864007地址:中阳县凤城北街115号名称:山西子东思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总则供应商须知正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0358-2864007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编列名称\n | \n编列内容\n |
\n2.1.1\n | \n采 购 人\n | \n采购单位:中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n地址:中阳县凤城北街70号\n联系电话: 0358-5023469\n |
\n2.1.2\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名 称:山西子东思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地 址:中阳县凤城北街115号\n联系方式: 0358-2864007\n |
\n2.2.1\n | \n项目名称\n | \n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n |
\n2.2.2\n | \n项目编号\n | \n1411292022ACS00068\n |
\n2.2.3\n | \n采购方式\n | \n竞争性磋商\n |
\n2.2.4\n | \n预算金额\n | \n预算金额:300000元 \n最高限价:300000元\n报价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n |
\n2.2.5\n | \n交货期\n | \n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n |
\n2.2.6\n | \n交货地点\n | \n采购人指定地点\n |
\n2.2.7\n | \n质量标准\n | \n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合格\n |
\n8.4\n | \n磋商保证金\n | \n磋商保证金: \n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汇款、银行保函\n磋商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n磋商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n收款单位:山西子东思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中阳支行\n账户:14050169780800000021\n行号:105174314053\n汇款用途:(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保证金\n采用转账、汇款形式\n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n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n采用银行保函形式\n银行保函可以是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经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需附银行保函扫描件。\n |
\n10\n | \n响应文件有效期\n | \n90日历天\n |
\n13\n | \n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n | \n时间:2022年07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n地点: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n |
\n15.1\n | \n磋商小组的组建\n | \n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n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n |
\n18.2\n | \n评审标准\n | \n采用综合评分法\n |
\n20.1\n | \n确定成交候选人\n | \n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n |
\n24.1\n | \n成交结果公示媒介\n | \n《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n |
\n25\n | \n磋商服务费及支付\n | \n依据本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n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n |
\n31\n | \n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 | |
\n31.1\n | \n签字或盖章要求\n | \n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n |
\n31.2\n | \n响应文件份数\n | \n□不要求\n☑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一份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n纸质版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一份(U盘)。正本、副本和电子版(U盘)一起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不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n |
\n32\n | \n开标类型\n | \nþ现场开标\n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携带单位CA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n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应携带单位CA数字证书和委托代理人授权书。\n地址:中阳县凤城北街115号\n¨远程开标\n |
\n33\n | \n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n | \n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n2、采购货物中如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n3、采购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中的产品。\n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n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n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n(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n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须提供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n(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n8、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n(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n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n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n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n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n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2)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n(3)价格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n9、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n |
2.1.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定义2.项目概况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
2.2.2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项目基本情况2.1.5“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与响应的供应商。2.1.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1.3“货物”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2.7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6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5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4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3供应商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其供应商资格。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响应费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三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5.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
6.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文本;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6.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6.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6.4如延长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7.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报价人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商务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电子版上传至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纸质版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U盘)。
2、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供应商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8、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无失信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提供下载信用信息打印件)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所在页截图;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后一次社保金缴纳凭证;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后一次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2)技术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格式’);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汇款凭证;
注:磋商文件中带“*”的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条不满足均会导致响应无效;*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3)报价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货物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2)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4磋商保证金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9.2供应商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2)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相关工作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5报价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4报价一览表为在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2.响应文件的加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4因响应文件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响应文件建议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2013及以上版本办公软件及电子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客户端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index.html下载专区获取)进行编制。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确保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11.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3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唯一途径,如供应商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2.1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响应文件后,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须自行下载解密验证,确保验证解密过程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并成功解密,同时查看响应文件是否完整;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应重新验证解密,确保响应文件解密成功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12.2响应文件的解密验证12.1.2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12.1.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12.1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14.1.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4.1.1响应文件如须修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指南步骤进行修改。14.1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及注意事项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2资格性审查16.1响应文件审查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6.响应文件审查15.1磋商小组的组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组建磋商小组五、磋商程序和要求
供应商须知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6.3符合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是否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审查因素\n | \n审查标准\n |
\n1\n | \n营业执照\n | \n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n |
\n2\n | \n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 | \n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 |
\n3\n | \n财务报告\n | \n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供应商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n |
\n4\n | \n良好的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n | \n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后一次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材料);\n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后一次社保金缴纳凭证;\n |
\n5\n | \n书面声明函和无失信行为记录\n | \n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无失信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记录(提供下载信用信息打印件)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所在页截图;\n |
\n6\n | \n承诺函\n | \n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 |
\n7\n | \n响应保证金凭证\n | \n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n |
\n序号\n | \n审查因素\n | \n审查标准\n |
\n1\n | \n响应文件的签署\n | \n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n |
\n2\n | \n响应有效期\n | \n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响应有效期;\n |
\n3\n | \n供货期、质量标准\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4\n | \n报价\n | \n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n |
\n5\n | \n其他要求\n | \n1.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n2.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n |
17.磋商16.4.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16.4.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16.4.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6.4.1磋商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为准。16.4对审核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处理原则
17.3响应文件的澄清17.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2.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7.2.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保期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7.2磋商文件的变动1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审查合格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7.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7.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7.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7.4最后报价的确定17.3.2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供应商。17.3.1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如不提供相关证明不予优惠。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181号)的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提高至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8.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18.评审17.4.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19.1除符合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9.重新评审18.4具体磋商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办法”。18.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8.2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采购活动终止20.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0.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2.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2.磋商过程保密(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5.成交服务费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
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签订合同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依据本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7.保密七、保密和披露
29.4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八、询问和质疑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九、违约处罚29.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9.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9.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磋商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十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32.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一、电子招标投标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3、供应商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需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一致;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10%-2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
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磋商小组在磋商时,依据响应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响应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磋商标准本次磋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三部分磋商标准和磋商方法9、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晋财购[2019]6号)文件,有食堂的各预算单位要发挥管理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科学合理确定本单位食堂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比重,每年从贫困地区采购部分农副产品。在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充分考虑技术评分上给予贫困地区供应商和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30%以上的物业优先采购的评分因素和报价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磋商方法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交付承诺等;付款条件;与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响应报价及折扣;
第一轮响应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第一轮响应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代表解密加密的响应文件。各参会人员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2第一轮响应报价2.1本次磋商采取两轮报价、综合评分方式进行。
2.4.2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磋商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2.4.1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审查(核)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2.4响应文件审查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3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记录,并在第一轮响应报价后,由供应商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
(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商务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磋商;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技术、商务、服务,将拟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服务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合同执行能力、业绩情况、资信、财务状况、服务能力和信誉等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技术服务陈述。(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技术、服务、商务方案陈述;2.5.1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第一轮磋商(技术、服务、商务磋商)。具体步骤为:2.5第一轮磋商(技术、服务、商务磋商)2.4.3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
2.6.3最后报价采用电子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统一报出;2.6.2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服务磋商后的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后报价;2.6.1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项目实质性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的最后报价。2.6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2.5.2技术、商务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技术、商务服务方案进行修正,并做出响应,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确认或者加盖电子公章。(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保期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商务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做出承诺,并制作记录。
2.8.1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服务方案、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2.8综合评分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7报价的澄清2.6.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4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汇总得分具体评价因素见下表: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60分;价格部分30分。2.8.3分值构成:2.8.2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n |
\n一、商务部分(10分)\n |
\n1、企业业绩(6分)\n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07月-2022年07月)每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6分。(业绩要求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明细单,不提供不得分)\n2、投标文件响应程度(4分)\n投标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字迹清楚,条理清晰,表述明确,内容齐全,编排目录、页码利于内容查找。最高得4分。\n |
\n二、技术部分(60分)\n |
\n1、本项目详细的实施方案(15分)\n根据供应商的提供的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交货期、保管、运输、储存)进行综合评审分:优秀得10-15分;良好得5-9分;一般得1-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n2、产品描述(10分)\n投标产品性能描述,整体描述清晰、合理。满分10分,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6分;一般得1-3分。\n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10分)\n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企业管理层次清晰,人员配备情况及各项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6分;一般得1-3分; \n4、本项目实施保障方案(10分)\n根据供应商的提供的本项目详细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障、运输保障、资金保障)进行综合评审分:优秀得7-10分;良好得4-6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n5、售后服务方案(15分)\n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合理,质保期内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内容有明确描述并具有针对性、售后网点安排)进行综合评审分:优秀得10-15分;良好得5-9分;一般得1-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n |
\n三、价格分(30分)\n |
\n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n备注:1、最终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n2、小型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终报价参与价格评审。\n3、为保证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竞争,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行业水平(或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经磋商小组讨论可否决其报价。\n |
三、采购设备清单二、项目预算:30万元一、采购项目名称:中阳县滨河公园护栏改造(瓦厂桥段)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2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各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各项得分和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
\n\n\n\n\n\n\n\n\n\n\n\n\n\n产品名称\n | \n产品参数\n | \n数量\n | \n单位\n |
\n护栏\n | \n1.采用Q235钢板制作\n2.光源LED护栏专用灯具,铝型材\nLED,暖光,3700K\n3.所有铁制品经热镀锌后,静电喷塑\n4.安装采用植筋技术\n | \n200\n | \n米\n |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所供货物提供免费包装、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的清单。在质保期内对维修、服务时间等的响应情况。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五、服务要求:四、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供方在山西子东思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最终双方签署的为准)第五部分合同文本六、验收方式、付款方式: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
(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供方向需方提供:设备一、设备条款
2.交货地点:1.交货日期:五、交货四、售后服务及承诺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三、货款支付
6.设备安装后,检查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共同附件进行检查。5.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4.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3.依据设备装箱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六、交验
八、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七、需方责任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
九、违约责任保修、维护等服务。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1.保证所供设备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项目编号: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2.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1.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
十一、争议解决约责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十、不可抗力
政厅备案一份。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投标文件1.磋商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需方(章):供方(章):
(格式)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注:经双方协商,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
文应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
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件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致:采购人响应函(格式)商务部分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等。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磋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供应商全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后一次社保金缴纳凭证;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后一次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材料);2、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供应商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资料注:其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汇款凭证;8、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附后)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格式附后);5、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附后)无失信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提供下载信用信息打印件)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所在页截图;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无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格式)附:无失信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提供下载信用信息打印件)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结果所在页截图;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
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项目名称: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2.不与用户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投标工作中做到: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为维护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项目编号:
供应商(公章):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会议纪律。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标工作;4.不利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3.不以向用户、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1)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证明材料(如适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2、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货物明细表(如有)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产品名称\n | \n生产厂家\n | \n品牌/型号\n | \n规格参数\n | \n生产厂家类型\n(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元)\n | \n金额小计(元)\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n | \n | ||||||
\n比重(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投标总价)\n | \n%\n |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2、本表内容属中标公告公示事项。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单价等应与《投标报价表》一致。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项目所在地\n | \n价格\n | \n完成时间\n | \n联系人\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n | \n……\n | \n……\n | \n……\n | \n……\n | \n |
投标货物偏离表(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格式自拟)技术服务方案技术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注: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明细单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说明: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自行增减横向单元格,纵向单元格不得增减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n | \n单位\n | \n磋商文件\n技术规范、要求\n | \n响应文件对应规范\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16\n | \n | \n | \n | \n | \n | \n | \n |
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日期:
供应商(公章):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品牌及型号\n | \n规格参数\n | \n产地及厂家\n | \n数量\n | \n单位\n | \n单价\n | \n合价\n | \n质保期\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
\n总报价(含税价)大写: ¥(小写):\n | ||||||||||
\n交货期\n | \n | |||||||||
\n交货地点\n | \n | |||||||||
\n质量目标\n | \n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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