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宿徐公司G2513淮徐高速徐州机场收费站扩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宿徐公司G2513淮徐高速徐州机场收费站扩建工程已由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2023年度部门预算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宁宿徐公司G2513淮徐高速徐州机场收费站扩建工程SFZ-KJ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徐州机场收费站位于徐州机场互通立交A匝道上,现状车道布置为3进3出。作为徐州市及省内其他地区车道通往机场和空港经济开发区的咽喉收费站,近几年途径机场收费站的交通量呈爆发性增长态势。但该收费站设计、建设时间较早,规模较小,其通行能力不能适应未来交通流量的快速增长。车流高峰时车辆排队接近200米免费放行界,极大的影响了收费站的正常运行,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人流、车流、物流运输效率。为缓解交通压力,展现徐州综合交通枢纽的良好形象,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拟扩建徐州机场收费站。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一个标段,即SFZ-KJ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
本次采用单侧拓宽改造,维持收费广场东半幅不变,在广场西侧拼宽4条车道,形成改造后4个进口收费车道、6个出口收费车道的布局,中心岛向西侧偏移一个收费车道,宽度3.5m。西侧改造范围为 AK0+000.000~AK0+422.000,改造长度422m。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站大棚、绿化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修复(不含机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高速公路改扩建或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或高速公路互通(匝道)工程主体施工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其在暂停期限内;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来,在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高速公路改扩建或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或高速公路互通(匝道)工程主体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②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5.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选择对应标段,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并确认后,再进行“申请预约”。联合体单位预约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联合体成员单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吴路宁宿徐公司
联 系 人:顾海霞
联系电话:0527-88203789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210029
电 话:025-87715117
传 真:025-87715110
联 系 人:曹彬彬、黄冉
E-mail:JS86531176@126.com
9.其他
9.1申请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25-87715116。
9.2申请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作内容、工程造价、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9.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4若本项目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项目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仅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即可。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6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均可采用相应电子签章代替。
9.7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